高新法院四措施开展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
作者:龚桂莲、胡晓红 发布时间:2012-07-02 11: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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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明确职责抓责任。以层层负责的作风整顿模式,领导起好表率作用,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强化干部队伍的常态化、刚性化管理。二是针对问题抓整改。通过全院大会与部门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对违背司法礼仪、着装不规范、语言不文明、举止不得体等有损于司法形象的行为,逐一制定整改措施。三是作风整顿增意识。要以开展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为切入点,深化便民利民举措,解决宗旨意识淡薄、群众观念不强、衙门作风等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处理对群众诉求漠不关心、办事推诿拖拉等行为。四是加强检查督执行。通过强化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对庭审礼仪、遵章守纪、考勤作息、服务态度等方面的督查检查力度,严格通报制度,确保作风整顿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