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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司行处三项措施开展作风教育实践活动
作者:陈伟、胡晓红  发布时间:2012-07-05 11:20:14 打印 字号: | |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通过全院大会和部门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领会市委和院领导在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中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学习保持党员先进性纯洁性、作风纪律相关规定。要求全处人员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参与作风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二是认真对照检查。按照“七查七看七提升”要求,结合部门实际,要求全处人员结合本职工作,逐条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整改、边做边提炼,切实解决为审判中心工作提供优质服务保障的实际问题。及时组织专职驾驶员集中专题学习,重申了警车管理规定,杜绝警车特权思想,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三是提升服务水平。结合业务工作,突出重点内容,着重在警车管理、后勤服务保障方面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效。再次对警车相关规定进行重申,加大对警车管理使用的巡查、核实和通报力度,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用高尚的素质,严谨的作风展示法院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陈伟、胡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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