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津县法院院召开中层干部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全县目标管理督查工作会议精神,对照党委政府、上级法院下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对上半年各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并通过采取三项措施强化目标管理和督查工作力度,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以精细化管理和问题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强化院目标管理督查工作考评领导小组的领导责任,保证各项目标正确决策、顺利实施;以有效管理和强力督查为重点,进一步强化院目标管理督查办的职能责任,保证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位,督查到位,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目标管理督查工作层级责任制,明确院长为上级法院和县委对本院下达的目标的总责任人,就全院年度目标的完成情况直接向上级法院和县委负责;党组成员为分管部门的目标责任人,就所分管部门年度目标的完成情况直接向院长负责;各庭级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目标责任人,对完成本院下达的目标负直接责任。在目标管理督查工作中,围绕强化执行力,提高效能,进一步创新手段,建立院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决定事项以及上级法院、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大工作目标和重要工作事项限期落实、完成情况督办制度,由院目标管理督查工作办公室定期或通过每月召开的中层干部例会,对落实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各部门半年、全年目标扣减分,促进目标管理督查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量化任务,明确标准。以科学管理、严格督查、推动执行、保障决策落实为目的,对上级法院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类工作目标再次进行认真量化,将上级目标和本院目标有机结合,通过下达共同目标、业务目标、新增目标的方式,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规定完成时限和质量标准。在具体实施中,要求各部门根据院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细则,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岗,分解到人,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院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不断强化目标管理和督查效果,结合目标任务和重点内容,对目标考核督查工作原则、目标制定、目标考核内容、目标奖惩办法等进一步进行严格的界定,并按照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能,对各项具体目标所占分值和质效指标给予量化和明确,保证全院上下对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法院下达的目标内容做到准确掌握,在工作中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管理中责任明确、执行中态度认真、考核时逗硬奖惩。
三是严格督查,力求成效。强化目标管理督查工作力度,做到平时督促检查与年终全面考核紧密结合,针对县、上级法院下达的重大工作目标、共同目标以及审判执行工作目标任务、重大案件协调办理、上级批(转)交办事项、临时交办工作、综治维稳、信访等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一步规范督查督办工作规程,健全完善目标运行和落实情况季度、半年和年终考核机制,并通过建立院领导周一碰头会、部门工作月例会、各部门目标完成情况季度通报、定期开展市县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倒查等措施和手段,实行目标管理督查工作层级负责制和跟踪督办制,加强对全院目标、各部门牵头目标运行、落实和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促进全院目标管理督查工作更加科学、严格、合理,保障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