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法院三步并举完善质效管理新机制
作者:周丽娜 吴爽 发布时间:2012-07-26 17: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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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质效联络员机制,畅通管理渠道。组建兼职质效联络员队伍,各业务庭室安排1名工作人员作为兼职质效联络员,对内负责本部门的质效运行态势分析,疑难问题汇总和措施落实督察;对外加强与审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参与措施拟定等工作,形成“院长宏观管理、庭长直接管理、法官自主管理、审管办专门管理、联络员落实管理”的审判管理联动格局,以促进质效工作有效有序开展。二是建立质效月分析机制,强化管理效果。参照市中院审判质效评估数据按月、季、年发布,并做阶段性评价的方式,在审判质效季度分析的基础上,新建月度分析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审判质效月分析研讨会,重点围绕月质效指标分析不足、拟定下月改进措施,以提高质效管理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强化管理效果。三是建立质效专项研讨机制,提升管理水平。按工作类别,分部门建立审判质效专项研讨机制,提升管理水平,专项研讨内容主要以上级法院工作动向为依据,适时调整关注重点。当前阶段主要注重新增案件的办理与录入问题;基础数据的核查标准问题,省、市两级法院质效评估体系对比分析问题和质效管理中的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