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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王琦肯定崇州市法院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并提出四点要求
作者:蒋玲 石智勇  发布时间:2012-07-30 16:25:5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王琦一行检查了崇州市法院廉政建设工作和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情况。 

  王琦组长对该院今年上半年廉政建设工作和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动员阶段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对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后两个阶段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深化认识。继续通过多种形式深入抓好思想动员,切实让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让干警从思想上和行动上主动参与到开展干部作风主题实践活动上来。二是要准确查找问题。在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的自查自纠阶段,要认真抓好“七查七看”,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查到的问题建立台账,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三是要整改到位。对在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严格抓好整改落实。要强化督促指导,对于敷衍应付、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补课”,问题严重的要严格问责并进行通报。四是要做好“回头看”。在实践活动中要及时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防止出现查找不全面,整改不到位情况。对作风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形成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蒋玲 石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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