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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法院“三个进一步” 贯彻落实全市法院院长“四公开”工作座谈会精神
作者:冉雪瑛 庄意义  发布时间:2012-08-17 13:56:03 打印 字号: | |
  一是进一步完善院长“四公开”平台。强化落实“四公开”制度规范,依托诉讼服务中心管理系统软件支撑,设置运行网上院长“四公开”平台,全面公开电话、邮件、信箱及短信,畅通当事人诉求渠道。

  二是进一步加大院长“四公开”宣传力度。拓宽“四公开”宣传渠道,依托窗口部门、法院服务基层联系点、以及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四公开”平台的相关信息、职能和效果,提高“四公开”平台的影响力和知晓度。

  三是进一步规范院长“四公开”办事流程。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人,明晰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要求,针对来件诉求不同,分类登记,并纳入行政事务管理系统跟踪办理,严格控制办理时限,确保院长“四公开”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责任编辑:冉雪瑛 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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