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定人定责,完善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四公开”工作制度,确定立案庭为“四公开”平台直接责任单位,明确指令一名审判员专职负责“四公开”平台的运转,集中、统一负责整个“四公开”工作流程,对“四公开”收转的各项信息建册收集并进行跟踪提醒,对承办部门在临近规定时限未办结或愈期未回复、未报备案的,由专职工作人员及时催办督办,对承办部门无正当理由在时限内不办理的或部门之间互相推诿的,予以通报并记入承办部门年度目标考评。
二是深化应用,拓宽服务范围。进一步发挥“四公开”平台作用,将涉及全院各项工作,包括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全部群众咨询、反映和投诉,都统一纳入“四公开”受理范围,由院长“四公开”平台直接答复或办理。
三是夯实基础,提升服务质量。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对“四公开”软件进行充分本地化,实现院长“四公开”软件与现有办公、办案系统进行有效整合。充分考虑“四公开”工作需要,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中完善端口设置,同时做好“四公开”平台信息的同步录入工作,推进全面网上运行,实现“四公开”工作提速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