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责任,确保“四公开”工作组织到位。该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四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院长负责督促落实,下设办公室在立案庭,明确专人负责“四公开”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确保“四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出台“四公开”信息平台办理工作实施办法和工作规程,完善并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限时回复、追究问责等工作制度,为院长“四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是有问必复,确保“四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实行24小时工作制,按照“归口办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凡属于受理范围内的当事人来电、短信、信件、电子信件均按照登记、拟办、办理、审核、回复的流程处理,做到来电、来信有人接,事情有人办,办理有回复。
四是监督考核,确保“四公开”工作执行有力。定期督察与不定期督察相结合,对“四公开”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任务完成不好、执行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目标管理,奖惩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