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省高院下发通知在全省扩大小额速裁试点法院范围后,市中院迅速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积极协调争取试点名额,并在充分吸取指导锦江区法院推进此项工作的成熟经验的基础上,扩展思路、创新方式、周密部署,经三个月来的大力推进,成效已初步显现。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各试点法院小额速裁案件的收结数均已超过一百件。
一是积极筹备,快速启动。在接到省法院通知后,市中院迅速成立了“进一步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民一庭设办公室负责办理日常事务,落实专人负责对试点法院的联络工作,对试点工作进行阶段分解,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进度安排表,督促试点法院快速启动此项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深入指导。建立定期报送信息制度,规定试点法院每月定期上报信息到市中院,再由市中院上报省高院,同时对各试点法院小额速裁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建立起各试点法院信息交流沟通平台。召开阶段工作推进会,督促指导各试点法院制定试点方案、具体实施意见等并针对试点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重点指导。
三是创新方式,全面推进。针对小额速裁试点时间短,案件量较少,当事人不理解的实际情况,市中院一方面要求试点法院向当事人大力宣传小额速裁程序的公正性以及救济途径,让当事人了解到小额速裁程序的优势从而主动选择;另一方面创新方式,积极拓展小额速裁案件范围。邀请成都市交管局、四川省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以及多家保险公司共同参与,建议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选择小额速裁机制,积极配合全市法院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