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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法院积极开展走访服务企业活动
作者:沙声山  发布时间:2012-09-27 11:08: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新津县法院围绕贯彻落实 “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工作会精神,结合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由该院领导带队,分别到中粮集团成都产业园等七家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主动送法上门,专门就如何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增强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实效性等问题,认真听取了各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和期望要求,并对企业提出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相关法律法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走访活动中,该院为企业现场解答相关法律问题13个,提供涉生产销售、买卖合同、工伤损害赔偿及劳资关系等各类纠纷处理法律咨询意见15条,收集需要研究并向上级法院反映解决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后出现的涉法律新问题1个,征求到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工作作风、队伍建设等意见建议4条。在对企业所反映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纳和认真分析研究后,该院就进一步密切法院与企业联系,扎实做好为企业发展服务工作制定了三条保障措施: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服务效果。要求全院干警把为企业服务作为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一项重要内容,贯彻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要充分发挥法院联系企业制度及园区法律服务点的功能,不断修改完善和创新举措,不断适应新形势、新需求,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

二是妥善化解纠纷,促进规范经营。对涉企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执的传统做法,坚持多疏导、轻下判、重解释的原则,确保不因执法行为不当影响企业发展。要利用涉企案件中反映出的带共性问题,加强法律释明和宣传,尤其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合同、工伤医疗保险等易发生劳资纠纷案件的防范指导,主动提出合理建议,促进企业依法规范诚实经营。

三是加强法律研究,积极排忧解难。加强新类型案例的法律研究和分析判断,定期深入企业,主动倾听企业诉求,了解企业经营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对涉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调整、现行法律法规滞后等基层法院无法解决的问题,在灵活采取措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要及时调查论证,主动向上级法院反映解决,积极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责任编辑: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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