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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少年审判庭三项措施提升法官“三项能力”
作者:叶长青  发布时间:2012-09-27 14:29:47 打印 字号: | |
  一是通过训练运用法律精神和相关法理审案,提高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法官要将法律知识灵活运用于每个案件之中,理清法律关系,弄清法律事实,找准法律依据,在审判案件时不仅要看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而且要体会法律的内在精神,正确做出判决。二是通过调解、和解化解矛盾,提高语言表达能力。要求法官善于把握时机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耐心细致的明理喻法,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方法和艺术,化解矛盾,增强团结,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通过制作法律文书等,提升文字写作能力。从法律文书制作、评比、推荐、考核等方面入手,不断增强法官法律文书撰写能力。定期开展法律文书评比活动,对审判人员的审判业绩进行加减分,归入法官业绩档案。同时将法律文书撰写能力作为法官评先评优的考核内容和职务晋升的重要条件,激励法官不断提高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
责任编辑: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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