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完成年初审判质效目标任务,锦江区法院从10月8日起,开展了为期40天的审判执行“攻坚活动”。
一是强化领导。将“攻坚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各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审判质效“攻坚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部门领导全力抓、各案件承办法官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目标。以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为基础,以质效重点指标为着力点,进一步科学配置审判资源,优化审判单元运行,确保三项效率指标、一项关键性公正指标、四项效果指标等重点指标的完成。
三是强化措施。与前期的清积工作相结合,实行各承办法官“结案时间倒排制”,实行“逐案攻坚制”。利用小额速裁、民事简化审等快速审理机制,实现简案快审。加大对系列案件的处理力度,力争以调解方式结案。
四是强化协调。加强业务部门与综合管理部门的沟通,审管办加强面上宏观指导和点上个案提示,业务部门及时反馈信息;办公室及时处理鉴定、评估事由,并协调解决邮寄送达中的问题。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汇报沟通协调,力争得到及时指导和支持;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沟通,利用“大调解”工作平台,合力化解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