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栏目: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郫县法院以四项机制为抓手不断深化立案调解示范工作
作者:李珊  发布时间:2012-10-26 10:03:38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郫县法院以四项机制为抓手,以诉调对接中心和人民法庭为依托,不断深化立案调解示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2年1至9月,该院共诉前分流民事案件1838件,其中,立案调解成功806件,调解成功率为43.9%,切实发挥了立案调解的功能,起到了全省立案调解示范法院的作用。

  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诉前纠纷分流机制。在立案庭设立诉调对接中心,构建以法官为主的立案调解队伍对符合立案调解适用范围的案件进行调解,并通过诉讼服务中心大调解窗口对诉前案件实行有效分流。

  二是建立类型化的诉前委托、邀请调解机制。积极构建和完善“请进来、走出去”的类型化的调解模式。“请进来”就是邀请工会、妇联、司法局等组织的调解员常驻院调解中心现场办公,及时参与调解。“走出去”就是该院派出工作人员常驻其他机构,如在交警大队进行现场调解,实现调解关口前移,有效化解矛盾。

  三是建立重心下移的诉前专职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将诉前调解重心逐渐下移,由诉讼服务中心向各人民法庭分中心派驻专职调解法官,专职负责各人民法庭的诉前调解工作。凡是符合诉前调解条件的案件,均可在立案前即时开展调解工作。既大大方便了群众,又有利于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四是建立适当后伸的庭前调解机制。在案件受理后,开庭审理前,主动向当事人释明调解与裁判的好处,询问当事人是否在开庭前对案件进行调解与和解,如果当事人同意,受理案件的法官或者专职调解的法官对案件进行和解或调解。在规定的时间内,案件不能调解或和解,及时将案件移送相关的审判庭进行审理。
责任编辑:庄意义

友情链接

  • 中国法院网
  • 人民法院报
  • 四川法院网
  • 北京法院网
  • 中国民商法律网
  • 北大法律信息网
  •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