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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法院采取“算账式”执行方法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率明显提升
作者:沙声山  发布时间:2012-11-09 14:24:11 打印 字号: | |
  新津县法院根据执行案件的不同类型和对象,采取“算账式”执行方法,从法律、政治、经济、社会关系等方面帮助被执行人算好“四笔账”。截至今年9月,在已执结的345件案件中,有230件为当事人自动履行或达成执行和,自动履行率及执行和解率达67%,同比增长近十个百分点。

  一是算好“社会效果账”。针对经营公司、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被执行人,从守法经营、社会名誉及政治影响等角度,帮助分析规避和抗拒执行对公司企业今后生存发展及声誉所产生的社会负面效果,明确法律责任和法律义务,打消“拖、赖、抗”心理,督促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法院执行。二是算好“经济利益账”。针对涉合同纠纷类执行案件,告知被执行人不及时履行义务,故意拖迟或逃避,不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影响公司形象和生产经营,还要多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其它损失,促使当事人在权衡得失后主动履行义务。三是算好“违法成本账”。针对有履行能力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增强执行威慑力和舆论压力,通过训诫谈话,告知其将会受到司法拘留、强制查封、财产拍卖、媒体曝光、限制出境、行政审批受限、银行信用受损、公司或个人社会失信等不利法律后果,帮助其认清“违法成本”,引导被执行人做出理性选择,主动配合。四是算好“亲情道德账”。针对涉婚姻家庭类案件,特别是涉及追索瞻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三费”执行案件,一方面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被执行人或者申请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提供人文关怀;另一方面对因感情淡漠而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邀请村组社区干群代表、亲属朋友共同做工作的方式,从情理道德上帮助其分清是非得失,消除“争面子”、“赌气”心理,有效提升了该类案件的执结率。
责任编辑:吴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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