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机关后勤服务工作以“服务法院工作大局、服务审判、服务法官及工作人员”为主线,遵循“巩固,提升,创新,突破”的工作思路,坚持能动服务、规范化和精细化服务理念,扎实开展“服务质量年”活动,圆满完成了案件审理、司法行政、基础建设、重大活动的保障工作,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工作中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能动服务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市中院决定,对锦江区人民法院办公室等5个集体和唐莉等11名同志予以表彰。
一、先进集体(5个)
锦江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高新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郫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办公室
新津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二、先进个人(11名)
唐 莉 金牛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章汉芹 武侯区人民法院计划财务装备科副科长
郝静宇 高新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
周处勇 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熊 崴 新都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
彭元春 郫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李登斌 蒲江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王 伟 金堂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黄志勇 崇州市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
岳强彬 大邑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
周 爽 彭州市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