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法院立足“两个一流”工作目标,狠抓审判管理五个要素,审判管理工作在市法院考核中,连续三年领先。其具体要素为:
要素一:强化司法统计的专业性。坚持审判案由与统计类别案由相一致,不断完善案由代码升级;注重日常基本功历练,全面核查基础信息,做到“实与报”完全一致。充分发挥司法统计分析功能,将统计数据中反映的审执工作动态趋势,及时梳理汇编成工作反映,服务领导决策。
要素二:强化质效数据的指引性。在深入分析近年案件收结情况及往年同期案件进度的基础上,采取内部纵比、同级法院横比等办法,提出基础基数建议。业务庭根据自身案件数量的变化规律,在充分考虑节假日等影响办案客观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同比环比情况,科学制定人均月、季、年度办案任务。针对民事案件激增、审判问题突出等情况,每月制作《民事案件收结案情况分析》,定期对均衡结案作专题分析和专项通报,针对突显问题“一对一”提出效率管理建议。
要素三:突出质量评查的针对性。修改评查标准,细化评查项目。改变过去质评员主观性打分的做法,采取在基准分基础上加减分的办法进行评分。列举76种常见错误进行扣分处理,对后附裁判依据的法律条文、完整反映审理时间、委托评估鉴定等审理经过等5种做法,以加分形式加以提倡、鼓励。
要素四:强化审判流程的规范性。从立案到归档形成完善的流程管理体系,下发《关于全面推进随机分案工作的通知》、《电子档案同步录入管理办法》、《关于集中清理超期未归档及长期出借未归还案卷工作的会议纪要》、《关于规范新增各类案件卷宗归档移交等项工作的通知》,按月检查、通报,突出对新增案件归档问题的规范管理。
要素五:突出审委会的指导性。强化审委会宏观指导职能,审委会日常工作中,不断探索总结案例应用方法,形成了“找出问题、检索案例、比对事实、反复论证、形成结论、参照应用”的六步工作法,形成《审委会会议纪要》、《指导性案例》等规范性文件,固定研究成果,统一裁判尺度,提升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