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市法院全体法官及其工作人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秉持“与时俱进,勇争一流”的成都法院精神,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奋进、努力拼搏、务实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工作中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求真务实、恪尽职守、甘于奉献、清正廉洁的单项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依照《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决定给予温江区人民法院等集体和锦江区人民法院信访办主任王周国等同志记功奖励。
一、为温江区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
二、为以下5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
锦江区人民法院信访办主任 王周国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伦斌
温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 董 敏
蒲江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工作人员 李琼花
金堂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张顺强
三、给予以下2个集体嘉奖
蒲江县人民法院
郫县人民法院安德人民法庭
四、给予以下3名同志嘉奖
武侯区人民法院研究室法官助理 唐楠栋
武侯区人民法院研究室法官助理 张绍忠
青白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何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