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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法院贯彻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从三个方面动员部署争创“全国模范”
作者:冉雪瑛  发布时间:2013-03-26 10:38: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锦江法院召开全院大会传达贯彻第十七次全市法院工作会精神,按照市中院对锦江法院提出的“全国模范勇问鼎”的希望和要求,从三个方面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一、明确目标争一流

  把争创工作列为全院“一把手”工程,明确提出“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和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国争创模范基层法院的奋斗目标,要求全院干警以高度重视、高度负责的精神,下大力量投入到争创工作中来,同舟共济,齐心协力,抓住机遇,勇争一流。

  二、突出重点抓审判

  一是保持一流的审判质效。围绕两大诉讼法及时准确有效实施,大力提升裁判的质量;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做好判前评断、判后答疑工作,加大调解力度;进一步深化速裁改革和小额速裁试点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小额诉讼审判单元整体功能发挥的有效机制,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办案周期;加强对上诉、申诉特别是改判发回案件的分析、研究,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应对。二是构建一流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实现审判管理“全覆盖”和“精准性”,继续推动两权整体全面均衡运行;以审判绩效考评为抓手,发挥“指挥棒”的引领、导向作用。三是打造一流的法院队伍。优化队伍结构,搭建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平台,营造主动学习、钻研法律的良好氛围;加强审务督察,进一步规范法官行为和文明用语;对内开展“凝聚力”工程建设,打造锦江法院特有的审判文化品牌;对外启动“影响力”工程,找准司法服务大局的结合点,主动延伸服务职能,积极回应群众需求,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法治宣传、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

  三、创新工作树品牌

  一是擦亮特色品牌。以小额速裁试点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果为突破口,树立“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意识,进行优化升级,巩固品牌优势,在小额诉讼和诉讼服务运行中再出新的经验,把特色亮点工作继续推向全省乃至全国。二是培育新的品牌。发扬持续创新精神,争取在一年的时间内,执行、知产、少审、信息化建设、信访改革等工作取得突破或者显著进展,打造一批精品案件和知名法官,确保在全市、全省都形成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在两年的时间内形成全国性品牌。三是发挥品牌的实际效用。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把特色亮点放在整体工作中去谋划,真正发挥特色亮点对整体工作的牵引带动作用。从长远推动方面来进行策划评估特色品牌,用可持续发展的决心和毅力来不断推进和执行特色品牌。
责任编辑: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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