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都江堰市法院以 “强能力、铸文化、勇创新、树公信”的总体思路,以“管理服务审判、管理促进审判、管理保障审判”为工作目标,采取四项措施,着力提升审判管理工作成效,该院一季度审判质效在全市法院排名第九,同比提升六个名次。
一是调整工作方法,强化沟通协调。根据审判管理工作特点,变“被动答复”为“主动联系”,变“事后通报”为“事前督导”。制定《审判管理工作职能及分工情况一览表》,定岗定责定人。建立“联系—反馈—再联系—再反馈”的处理机制,主动收集意见和建议,仔细分析,及时反馈,解惑释疑,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完善制度规范,强化刚性管理。坚持每周召开审管例会,学习相关制度规范,强化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成果应用,全面、客观评价法官办案质量,制订《网上办案工作规范》,完善《案件质量检查评价办法》等审管制度,确保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同步性。三是针对质效短板,强化分析建议。审管办同步跟踪全院审判质效变化情况,实时监测质效波动指标,目前,已针对随案执行、同步录入、结案均衡度、法官人均结案数等重点指标适时提出指导建议6期。四是主动适应新规,强化技术支持。为适应省高院质效自检系统和质效评估体系等审管规则的调整,通过组织学习培训,促进各业务庭尽快适应新规,并主动联系迈维公司,推动案件层级流转网上管理,修正程序变更网上审批权限,重新确定审判管理授权体系,建立技术变更归口管理制度,规范信息数据修改程序,不断优化信息技术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