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区法院多措并举 不断激发队伍活力
作者:高玉林 发布时间:2013-04-24 18: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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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各项审判辅助工作质量,积极打造一流队伍,龙泉驿区法院制定出台了《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度培训工作安排》等规定,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激发队伍活力。
一是推行分类管理。将聘用人员分为业务部门聘用人员、综合部门聘用人员和后勤部门聘用人员三大类,书记员、诉讼服务人员、网络管理员、文秘、案件质评人员、信访接待人员、司法调解员、司法警察、财务人员、档案管理员、驾驶员、食堂人员和保洁人员十三个工作岗位,并细化岗位职责,明晰责任,加强管理。
二是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工作年限不断提高聘用人员的基础工资水平。同时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将绩效工资分为量化绩效工资和考核绩效工资。量化绩效工资根据案件数量计算,考核绩效工资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分一、二、三个等次考核,拉大绩效工资差距。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制定并实施《2013年度培训工作安排》,确定每周四为法院干警培训日,采取内选法官、外聘讲师的方式对法院干警的业务能力、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廉政教育以及司法礼仪等内容进行按周培训和按月考核。
四是实行考核淘汰机制。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考核,成立书记官室,制定书记员考核办法,量化书记员考核标准,进行科学客观的考核。对不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聘用人员进行淘汰,不断增强聘用人员的紧迫感和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