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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法院“五个强化”加强院长“四公开”工作
作者:沙声山  发布时间:2013-04-28 14:14:32 打印 字号: | |
  新津县法院在启用成都市法院统一院长公开电话“12368”后,积极采取五项措施,促使院长“四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强化“四公开”宣传工作。该院除了在当地报纸、法院网站等媒体上公布院长“四公开”电话号码外还在法院大门及诉讼服务中心最醒目的位置用电子屏幕滚动播出的方式宣传院长“四公开”电话,达到使公众认知、熟悉“四公开”平台的目的。

  二是强化督查督办等监督工作,建立由院、庭长亲自督查督办的工作制度。除了立案庭庭长的对院长四公开工作随时督查外,该院将“四公开”平台列为“一把手”督办工程,对当事人的诉求明确接听、登记、呈报等八个环节,并督促当事人诉求所涉部门及时处置,处置结果上报院长。

  三是强化学习,提高服务质量。该院除了通过全院大会传达学习上级法院有关“四公开”文件会议精神外,还组织诉讼服务中心干警到兄弟法院参观学习,借鉴经验,拓展思维。

  四是强化工作规范,保证工作效果。该院要求工作人员在接听电话时,要严格按照规范用语礼貌对待当事人;受理信息后先是分门别类作登记,然后再按照程序处理,保证了四公开平台的畅通及法院的回复效果。

  五是强化及时答复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处理好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该院在启用 “12368”电话后,除了保证在工作时间专人专线专机接听电话外,对来电者所反映的具体问题,尽量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回复。
责任编辑: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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