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依法、公开、公正、高效进行,更好地为审判执行工作和当事人服务,近日,大邑县法院主动邀请该县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现场见证该院通过公开摇号方式,对一起省高院指定执行的重大案件标的物选定评估机构。
该院技术室负责人向所有在场人员介绍法院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说明当事人及代理人到场情况,宣布选择委托评估机构的相关纪律要求及具体操作方法,并将摇号机号球交由应邀前来见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查验。在所有在场人员的监督下,技术室人员在市中院委托评估的备选库中选定了3家入围机构,逐一编号对应相应号球。受大家一致推选,县人大代表王青山亲手操作摇号机开启键。最终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现场选定了2号号球,即确定了委托2号球对应的评估机构对该案执行标的价值进行评估。双方当事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技术室人员及监察室主任现场签字确认了选定结果。
到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为,法院通过这种运行模式随机选择对外委托机构非常好,先期杜绝暗箱操作,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对法院司法行为产生质疑。希望人民法院能将此模式长期、顺利地运行下去并不断完善,不断提升法院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