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整合组建专门写作组。按照司法专题调研、案例评析、动态信息、工作简报及外宣稿件的性质、特点及写作要求,打破部门界限,选取具有相应特长的青年法官及工作人员,组成3个重点作者小组。如司法专题调研小组,主要由具有硕士学历(含在读)和一定审判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主攻学术论文等法学理论较强、审判工作综合性要求较强的专题司法调研;案例分析小组,由在审判一线,具有一定审判工作经验的35岁以下青年法官组成,并邀请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和资深法官组成“案例调研专家指导小组”,共同促进调研工作提升。
二是推行“四会”工作制度。该院确立了“四会”制度:资源碰头会:不定期按类别邀请各部门信息联络员、重点作者及审判长等召开资源碰头短会,增进调研部门与业务庭室的沟通,挖掘写作线索,确保重点题材不遗漏、不延迟;组稿讨论会:对于重点案例、重点调研或重点宣传信息稿件,邀请重点作者、指导法官等召开专题组稿会,广泛吸取意见,打造精品稿件;通报分析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庭级负责人以上人员参加的专题通报分析会议,对各部门的调研、宣传及信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通过分析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专项培训会:不定期地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尤其针对该院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中的短板问题,对法官及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辅导,提高法官及工作人员调研能力、写作能力。
三是实行考核到人管理机制。修订完善调研、信息及宣传工作的考核管理办法,实行“考核到人、分类管理、连带考核”。考核到人:即改变以往以部门为单位的考核方式,直接将目标任务明确到合议庭,由合议庭确定专人担任联络员和该庭的重点写手,年终实行专项考核,并对3个重点作者小组成员,实行个人考核和激励;分类管理:即根据市中院和区委的年度目标,结合法院实际工作情况,将调研、信息及宣传的考核标准区分为综合部门、业务部门两类;连带考核:即在对调研、信息及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实行专项专考基础上,将其与法官及工作人员个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相挂钩,以加大工作的考核、激励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