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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法院推行“四比四查”活动增强法官四种意识
作者:肖斌  发布时间:2013-07-12 16:04:03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大邑县法院紧紧围绕省高院争创“两个一流”和市中院“争创全国一流法院”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行“四比四查”活动,增强法官四种意识。

  一、比思想查素质,增强责任意识。一是组织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庭室进行宣传和动员,全面贯彻落实省高院“两个一流”、市中院“争创全国一流法院”的工作目标。二是以“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开展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宣讲法院先进事迹,树立法院先进典型。三是各庭室开展自查、整改、大讨论活动,查找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思想素质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撰写个人心得体会,不断增强自身责任意识。

  二、比纪律查作风,增强自律意识。一是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 “十项制度”,比工作纪律、审判纪律、从政纪律,查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二是通过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巡视督查,不定期对各部门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审判纪律进行明查暗访,督察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完善制约机制。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由上至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遵照“五个严禁”、“两个规定”严格要求每一个干警,深化廉政司法防控机制,不断增强干警自律意识。  

  三、比质效查能力,增强进取意识。一是以审判质效管理为抓手,坚持审管办一周一通报,庭室每月分析会,党组每季度总结通报的工作制度。二是完善案件评查、案件质效监督管理办法,建立评查领导小组,定期评查,随机抽查,全院全程实时监控,促审判执行规范化。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查业务能力、办案能力、效率能力,落实奖惩制度,由政治处、纪检组建立干警业绩档案,与全年评先评优挂钩,不断增强法官和工作人员进取意识。

  四、比服务查态度,增强亲民意识。一是严格规范庭审,从细节抓起,确保着装、言行、时间等规范有序,树立人人是窗口的服务意识。二是不断创新便民利民措施,结合实际,主动出击,积极开展送法活动,强力推进远程便民诉讼服务点建设工作,最大限度满足群众诉讼需求。三是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开展“服务标兵”评比活动,每月评选“服务标兵”流动红旗,有效提升亲民爱民的服务态度。
责任编辑:卢永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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