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区法院充分发挥立案环节的分流、解纷、提速效能,积极探索调解优先、督促补位的“三代”法小额诉讼速裁机制。截止目前,该院运用该项机制调结小额诉讼案件180件,调结率98.36%,未成功调解的案件全部通过督促程序或小额速裁程序结案。
一是以先行调解替代裁判的“以调代裁”法。对法律关系简单,争议容易化解的小额诉讼案件,在立案审查阶段即启动先行调解机制,力争在立案阶段“以调代裁”化解矛盾纠纷;对适宜由法官调解的案件,交由速裁法官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对适宜由行政调解或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案件,充分运用委托调解法或邀请调解法,交由设立在武侯区部分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诉前调解点调解,扩大调解工作的延伸覆盖面,借助外部力量构建高效联动的调解网络,提高调解的成功率。
二是以保全调解替代裁判的“以保代裁”法。该院在立案之前通过发放诉讼辅导卡片、大厅滚动播放诉讼指南、法官释明等形式,积极引导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申请。保全成功后,充分利用诉前保全措施的威慑力以及立案调解便捷的优势,将诉前保全与立案调解无缝对接,快速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以督促履行债务替代裁判的“以督代裁”法。充分运用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督促程序转换”规则,对于经过先行调解或以保全促调解等方法仍然未调解成功的案件,以调解过程中掌握的案件事实为基础,将符合转入督促程序的案件快速转入督促程序,通过以下达支付令的方式,快速定纷止争,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最大限度地减少裁判方式结案给法院及当事人导致的讼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