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津县法院采取三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大对遵守庭审纪律、落实庭审规范和办案工作作风的监督检查力度。仅9月以来,已对全院8次庭审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并纠正各类问题5个,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组成专门小组,落实监督责任。由院纪检组牵头负责,成立由审判委员会专委、委员和监察室干部参加的庭审活动督察评查组。对发现的问题督察评查组一律实行实名通报,并将在年度考核中对所涉部门、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予以扣减分,逗硬惩处,确保纪律、规定执行有力。
二、对照纪律规范,开展自查自纠。各审判业务庭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审判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传达学习市中院相关通知精神,按照各自职责重温上级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庭审纪律作风等相关规范化要求,扎实开展一次以查摆问题、立说立改为主的自查整改活动。
三、注重联系结合,推动取得实效。院纪检监察、政工、审管、审监、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密切协调、相互支持配合,把严肃庭审纪律规范庭审活动与纠正“四风”、消除“四难”、强化队伍管理、提升案件质效紧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