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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法院严肃庭审纪律规范庭审活动
作者:陈晴  发布时间:2013-10-17 14:36:24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为切实改进“四风”,消除诉讼“四难”,进一步提升法院、法官“双好”形象,金牛区法院从五个方面全面规范庭审活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从个案程序上感受到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

  一是规范开庭时间,加强自我约束。要求审判人员严格执行法律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安排、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被告人提押时间等客观因素,合理确定开庭时间。开庭时间确定后必须严格遵守,不得随意更改或推迟,给当事人增加诉累。合议庭必须全员准时到庭,不得随意变动。对于审判人员不遵守开庭时间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纳入业绩考核。

  二是明示法庭纪律,维持庭审秩序。针对庭审中法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群众应当共同遵守的纪律,由审判长(独任审判员)在宣布开庭后首先作出“四个明示”,即明示全程录音录像、诚信诉讼原则、不得干扰法院独立审判以及审判工作纪律,庄严宣示法院公开公平公正的立场,以促进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自觉规范行为,提升法院和法官公信度,保证庭审的庄严和权威。

  三是严守庭审规范,树立庄严形象。全院法官在庭审活动中,应严格按照《关于严肃庭审纪律规范庭审活动的通知》要求,规范庭审着装、规范庭审用语、规范庭审行为,并建立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最后一问”制度,引导和保证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法庭上充分完整表达诉求和意见。

  四是强化支撑保障,深化以人为本。办公室定期不定期维护庭审设施,确保硬件设施的安全到位。同时,配备等候座椅、饮水机等设施,为候庭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改善休息场所。法警队积极配合审判庭室开展提押、羁押、值庭工作,全力保障庭审安全、高效、有序、规范,真正把以人为本、司法为民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

  五是加强督查指导,开展内外监督。由审管办负责,通过组织观看庭审视频或庭审实况的方式,开展庭审评查和观摩活动,总结经验得失。监察室对全院庭审活动进行随机抽检并通报结果,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庭审,请其对庭审规范情况打分并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内外监督,共同促进庭审活动的不断规范和不断提升。
责任编辑:胡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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