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金堂县法院将“坝坝法庭”工作作为2013年度重点工作。目前,以“坝坝法庭”形式审理案件92件次,收集文字、图片资料共计92份,超额完成市中院下达的80件目标任务,取得好的效果。
一是权责明确,力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专门制定下发了“巡回法庭”、“坝坝法庭”活动的具体实施意见。在上级法院下达的目标基数之上,该院将总数增至90件次,并分解到各任务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坝坝法庭”审理案件检查标准》,规范审理标准。完善定时通报机制,确保“巡回法庭”、“坝坝法庭”效果。二是注重细节,打造精品“巡回法庭”、“坝坝法庭”。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坝坝法庭”的意见》,选任有经验的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参与“坝坝法庭”的审理工作,积极寻求基层组织的配合,同时注意选择案件的多样性及典型性。三是着力宣传,力争开庭一案,影响一片。选择有利于法制宣传,方便人民群众旁听的开庭时间和地点。庭审要求使用通俗语言讲清法律的规定,尽量从法理、事理、情理角度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尽量一次性审结并当庭宣判,使旁听群众知晓法院的处理结果,对身边类似纠纷的处理做到心中有数。注意对外宣传,扩大影响,目前,通过内部工作简报形式宣传报道7件次,市中院图片新闻宣传报道5件次,《新金堂报》宣传报道2件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