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国际互联网的广泛运用,传统保密工作正受到巨大的冲击。人民法院保密工作作为党和国家保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形势下面临着严峻挑战。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法院保密工作,成为当前加强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从当前法院保密工作的实际出发,积极探寻新形势下加强法院保密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径,希望对加强法院保密工作有所助益。
一、新时期法院保密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过去单纯封闭环境下的保密工作已越来越难以适应新世纪新阶段的需要。作为党和国家保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的保密工作也面临着较以往更为严峻的挑战。
(一)保密环境的挑战
首先,人民法院的工作秘密和审判秘密与人权保护和国家体制紧密相关,因此成为敌对分子竞相窃取的重要目标。如死刑判决、死刑执行、重大群体性案件处理等方面的信息,在当前越来越受到敌对分子的关注。其次,部分当事人、代理人为了确保案件处理能够得到有利于自己的结果,不惜动用各种手段和措施来探听审判秘密,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牟取不当利益。
(二)保密主体的挑战
与其它国家机关保密工作相比,人民法院的保密工作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涉密环节多。法院审理的案件从立案、审理到执行,各庭(局)或审判委员会讨论、定案等环节较多,都存在着泄密的可能性。二是涉密事项多。主要表现在: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公开的案件和数字;法院内部讨论与研究分析案件的情况及对策;正在审理案件的有关材料和处理意见等等。三是涉密时间长。一些重大、复杂案件往往办理时间长达一年半载,涉密时间比较长。[1]
(三)保密技术的挑战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随着科技的发展,数码相机、微型录像机、带录像功能的手机等电子工具在日常生活中大量使用,保密的难度明显增大;二是泄密渠道明显增多。随着办公自动化、现代通讯和计算机网络的广泛运用,大量秘密和信息存储的方式发生变化,泄密的隐患增多,泄密的可能性显著增加;三是窃密手段更具隐蔽性。现代技术,非法复制秘密信息不留痕迹,涉密信息被非法窃取涉密单位可能还无从知晓。[2]
二、当前法院保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了进一步摸清法院保密工作现状,找准问题症结,笔者通过调查发现,当前法院保密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保密观念比较淡薄
部分干警对法院保密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干警将法院保密与审判公开对立起来,担心强化保密工作会影响法院公开审判;有的干警认为保密工作是软指标,保与不保影响不大;有的干警未掌握基本的保密知识,认为法院工作根本“无密可保”;有的干警认为涉密环节多、事项多,“有密难保”,对保密丧失信心,放弃主观努力。这些认识,都不利于加强法院保密工作。[3]
(二)保密机构不够健全
由于认识和人手的原因,部分基层法院保密机构设置不健全,往往流于形式,人浮于事。在保密人员的配置上,兼职的多,专职的少,保密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等安全保密的技术管理力量薄弱,给新形势下改善和加强保密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
(三)保密机制不够完善
部分法院保密工作不能做到常态化、规范化。主要表现在:领导不够重视,不能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能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往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对经济社会发展给法院保密工作带来的变化和问题缺乏关注,对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调查研究不够,认识不足,缺乏相应的对策措施,导致保密管理工作的思路封闭,存在着保密管理覆盖面窄,缺乏工作抓手,管不严、管不到,甚至管不了的问题。
(四)定密程序不够规范
由于职责不明确,随意定密等现象的存在,一些不属于保密范围的事项被确定为秘密事项,一些应当保密的秘密件没有被列入保密范围,甚至较高等级的秘密却被作为较低等级的秘密对待。同时,在解密程序上,部分法院也存在该解密未能及时解密的现象。
三、关于加强法院保密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保密教育,增强干警保密意识
1.教育对象上——突出重点、广泛普及
首先,应加强全员教育。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宣传,着力提高全体干警的保密意识,改变“无密可保”、“有密难保”等不恰当的思想,明确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同时,重点加强对一线办案人员的教育,让其真正重视保密工作,担负起做好法院保密工作的责任。最后,重视专职保密人员、保密重点岗位的人员的教育工作。通过集中学习、业务培训等措施,使其进一步熟知保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防范能力。
2.教育时间上——常抓不懈、突出不同环节
将法院保密工作纳入党组议事范围,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密切关注工作动向。同时,结合关键时期、敏感时期,加强重点教育,特别是在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来临前夕,应由主要领导对全院的保密工作做出强调和部署,由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档案、机要、传真等要害部位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达到发现隐患、堵塞漏洞、确保安全的目的。
3.教育内容上——注重系统性、常态化
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守审判工作秘密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列入培训学习内容,利用每周例会时间组织学习,研讨交流,提高做好保密工作的自觉性。
(二)健全保密机制,强化保密工作责任
1.健全保密机构,加强保密网络建设
法院在保密机构的设置上应成立专门的保密办公室;保密部门的人员编制要独立核定,专编专用,人员配备起码要达到“一专一兼”,有条件的要按照“二专一兼”配备。同时在各个职能部门也要明确一至二名兼职保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及与法院保密部门的日常联系,从而形成组织严密的保密网络。
2.完善保密制度,强化保密工作责任
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机制建设。首先,健全完善定密工作制度。人民法院要严格按照《保密法》和《国家秘密及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法院中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做好密级的划分、调整和确定工作。其次,健全完善涉密人员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对法院内部的统计、档案、机要等保密人员的管理,明确涉密人员的工作职责、职权范围、责任追究等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同时,应完善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的申报、审查制度,明确制约措施,防止涉密人员离岗后发生泄密事件。再次,健全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抓好互联网的保密管理工作,完善网络站点,实行登记备案制,建立上网信息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法院工作秘密和审判秘密不上网扩散。最后,健全完善审判工作保密制度。[4]审判环节是法院保密管理工作的重点环节、中心环节。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是不得公开进行审判的,应当予以保密。此外,笔者认为,应结合各个审判环节,具体抓好相关环节的保密工作:受理属于保密范围的案件时,应同时部署保密工作,办案人必须明确该如何做好此案的保密;合议庭讨论案件和向审判委员会汇报案件时,要汇报办案中保密措施和效果;检查案件质量时,要同时检查保密工作是否落实到实处,有无泄密漏洞;对业务庭指导工作时,也要指导保密工作。
3.坚持依法治密,严格保密责任追究
在保密工作中,应依据《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将法院保密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对各部门实行动态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要将保密工作考核与落实法院工作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对贯彻落实行动迅速、措施得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肯定和表扬,对落实不力或在保密工作上出问题的部门要予以查究,如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必要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
(三)加强技术防护,提高保密工作实效
1.加强通信秘密管理,在治“漏”上下功夫
如涉密文件、资料传输不得使用明传。邮寄属于秘密的文件、资料、卷宗必须登记并经机关机要部门传递。
2.加强办公计算机保密管理,在治“松”上下功夫
办公计算机的自动化网络与社会公众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凡属绝密信息一律不准存储在计算机硬盘内。对涉密计算机的数量、配置、使用人员及相关责任人一一登记在册,建立信息档案,跟踪管理,确保不泄密。
3.加强涉密内部资料保密管理,在治“乱”上下功夫
对内部刊物、简报、表格、图片等根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其密级,整理归档,分类管理,凡需借阅、复印均需经分管领导同意。上网信息发布前须经信息管理部门审核并经院领导同意审批后,才能统一由技术部门的计算机专职管理人员或网页管理员发送,从而保证上网信息依法、真实、保密。[6]
(四)重视人员素质,加强保密队伍建设
1.配齐配强人员
建设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保密干部队伍,是法院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保证。因此,应严把保密人员“入口关”,把那些真正懂技术、精管理、靠得住的优秀人才选配到保密岗位。凡涉密上岗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教育,通过保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才可持证上岗。
2.加强教育管理
强化保密人员业务培训,更新涉密人员的保密知识,提高其工作能力。除此之外,还可通过宣传保密战线上典型人物和事迹,开通局域网保密工作网页,组织上网观看保密教育电视,开展纪念《保密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张旗鼓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保密宣传工作,让法院干警了解并理解保密工作,支持和配合保密工作,使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作人员感到自已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产生干好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安心在保密岗位上建功立业。
3.提高保密人员待遇
建立完善正确的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对工作负责、实绩突出的保密工作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双重奖励,切实增强保密工作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