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蒲江县法院通过与该县成佳镇党委政府的对接,在该镇试点开展“五老”调解工作,建立了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老代表等“五老”人员参与人民调解的新模式,取得了积极效果。试点一个多月来,“五老”调解工作队已开展人民调解12件、诉前调解5件、诉中调解4件,诉后回访6人,调解成功率达100%。
一是确立“五老”调解“3322”工作目标。“3不出”: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大的矛盾纠纷不出镇,重大疑难矛盾不出县。“3提高”:基层发现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解决矛盾纠纷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2达到”: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调解协议履行率达到95%以上。“2减少”:矛盾纠纷重复发生率减少,诱发矛盾的源头性问题减少。
二是建立“五老”调解工作队。在成佳镇挑选威望高、评价好、经验足的老人组成“五老”调解队,在镇政府和法庭设立“五老调解室”,并建立人民法庭—镇司法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五老”调解队的民间纠纷信息网络,由法庭具体指导“五老”开展调解工作,全程参与诉前、诉中、诉后调解和协助维护稳定。
三是建立“五老”调解工作制度。诉前开展“五老”调解。针对普通民事案件,特别是家庭及邻里纠纷,由“五老”调解员先行调解, 通过形式宽松、程序简洁的调解方式,缩短与群众的心理距离,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解。诉中调解“五老”参与。以石象湖法庭为依托,将诉讼调解与“五老”调解相结合,由“五老”调解员参与诉中调解,把“五老”调解贯穿到案件处理的全过程,推进法、理、情的有机结合,促进诉调有效对接。诉后“五老”参与回访。案件审结后,由“五老”调解员参与回访当事人,了解当事人对案件审理、法官满意度及法院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建立“五老”指导培训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坚持每半月组织“五老”队员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法官与“五老”队员一起回顾总结前期调解工作情况,并点对点就“五老”开展的个案调解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予以解答,面对面查找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定期组织集中培训。每季度组织“五老”队员和其他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一次,邀请法院业务专家讲解法律知识,邀请资深人民调解员传授调解经验,不断提高“五老”队员的法律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适时组织庭审观摩。法院在审理具有较大影响或典型性案件时,邀请“五老”队员参加庭审观摩,现场学习处理矛盾纠纷的方法和调解案件的实际操作技巧,不断提升“五老”队员调解案件的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