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江区法院对《温江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工作规范》进行了重新修订,从五个方面将书记员工作细化为54条规则,对各项工作分别进行详尽、规范的要求,形成随手可查的操作指南。
一是法定程序类。规范书记员在涉及回避、送达及期限性规定等法定程序方面提出具体的要求,并规定程序存在瑕疵时的处理方法,便于书记员辅助法官提升案件审判质量。
二是庭审规范类。对书记员在庭审过程前后各阶段应当进行的操作进行详尽的说明,由该院审监庭和目督办配合,对书记员庭审纪律作出要求及相应奖惩。
三是文书制作类。对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等文书制作流程、制作格式及内容进行要求,还对其中易于出现纰漏之处进行重点规定,便于书记员在实际工作中操作。
四是案卷归档类。针对电子卷宗和纸质卷宗的制作和归档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要求,确保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同步、一致录入。
五是综合工作类。对综合部门书记员所应承担的工作进行详尽的规定,确保全院书记员全方位、高质量履行自己工作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