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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未成年人更多的爱
作者:王鑫 黄洁  发布时间:2013-12-16 10:39:20 打印 字号: | |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成华法院建议,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集合家庭、学校、社会和国家机关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实施。

  努力消除精神“污染源”

  当务之急是加强对社会环境的综合治理。文化、工商、公安、综治等部门要强化对文化市场、娱乐场所的管理和监督,联合定期开展对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的文化用品、音像制品、报刊杂志、网吧等的综合治理,坚决取缔学校周边不符合规定设立的电子游戏室、黑网吧等场所;公安机关要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活动和对“黄、赌、毒”的整治。

  同时,学校要加强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自觉远离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等不宜涉足的营业性服务场所,努力消除精神“污染源”。

  重点管控高危群体

  当前闲散未成年人是违法犯罪的高危群体,加强对其的管理和帮助,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途径。成华法院建议,成立闲散未成年人官方信息平台,法院、检察院、公安、教育、共青团、妇联、社区、关工委等部门构建工作网络,建立闲散未成年人动态数据库,及时进行定量与定性分析,加强信息反馈与跟踪。

  明确管理的重点群体,将辍学、流浪儿童、进城务工子弟、罪错青少年等群体作为教育、管理和服务的重点。建议设立未成年人教育服务机构和培训专项基金,加大投入建设和完善未成年人社区服务站,免费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关培训和再教育机会,帮助社会闲散青少年掌握一技之长,提高综合素质,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强化其预防违法犯罪和提高自我服务、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

  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

  成华法院建议,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要努力构建以学校教育为主导,社区教育和司法教育积极参与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网络体系,全面开展多元化的法制教育和宣传活动,切实将法制教育作为教学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计划。充分发挥中、小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功能,广泛开展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在社区设立法制课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促进未成年人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理念。加强司法宣传,法院要通过选择典型案例到学校开庭,开展“送法进学校”、“走进法庭听审判”等活动,积极广泛开展“模拟法庭”、“法制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

  弥补家庭教育不足

  在张某抢夺案中,被告人原本是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因多次打电话要求在外地务工的父亲给钱买衣服,被父亲拒绝后,产生“既然你们不要我,我就自己外出打工挣钱”的想法,独自离校来到成都。因身上携带的零钱用完后,在无钱吃饭饥饿难耐的情形下实施了抢夺犯罪行为。

  承办法官表示,该案暴露出部分长年在外务工的家长与子女缺乏感情交流,更缺乏教育指导。成华法院建议,针对现实生活中父母子女关系松散以及父母不能正常行使家庭教育功能,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概率增大的实际,应建立社区家庭中心,由志愿者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让家庭全面承担起教育和管理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

  针对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多、大量流动人口聚居、社区环境松散、未成年人犯罪相对突出的现实,应加强该类地区社区改造,强化对闲散青少年的管理。

                 -------来源于《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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