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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1日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2-12 13:42:03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法律和工作监督、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上级法院的指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强化审判服务大局,践行宗旨司法为民,深化改革维护公正,夯实基础提升公信,积极争创全国优秀法院,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步,为全市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狠抓司法办案,延伸服务职能,有力推进平安成都、法治成都建设。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7406件,审结148022件,同比分别增长2.64%和1.82%,结案标的额465.20亿元,同比增长20.11%。其中,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2457件,审结20685件,同比分别下降3.56%和5.35%。

  强化刑事审判。认真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回应公众对社会治安热点焦点问题的关切,严惩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毒品等犯罪,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严惩群众高度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犯罪,严厉打击涉众非法集资犯罪,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社会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和职务犯罪,有力推进了反腐败斗争;依法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造谣犯罪,促进了网络环境净化;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建立合适成年人出庭制度,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同时,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严把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关,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在案件审理中,针对社会对统一量刑尺度的关注,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严格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促进量刑更加公开公正适度。全市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12510件,审结12208件,判处罪犯17213人,同比分别下降4.39%、5.28%和4.04%。

  强化民事审判。认真执行修改后的《民诉法》,妥善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新类型案件。全面推广小额诉讼制度,深化繁简分流,更好实现了简案办快、难案办精。开展民商事疑难案件专项化解活动,促进了收结案良性循环。强化纠纷源头分流治理,对占传统民事案件比重较大的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加强与劳动仲裁、公安交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构建联动化解机制,推动形成了“诉源治理、诉前分流、诉中调判、诉后回访”的纠纷解决新模式,全市3621件此类纠纷在诉前分流化解,有效遏制了此两类案件大幅增长的势头,其数量首次出现负增长。正确处理调判关系,对人身损害、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等传统民事案件,优先以调解方式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对合同交易、金融保险、房屋买卖、破产重组、知识产权等商事案件,当调则调,当判则判,注重通过裁判提供规则指引,规范市场交易,促进了社会诚信。全市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99754件,审结91652件,同比分别增长5.49%和4.30%。

  强化行政审判。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依法审理各类行政纠纷。对征地拆迁、房屋登记等突出纠纷,注重在妥善化解的同时提出司法建议,既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依法行政,又促进了行政行为更加规范。按照最高法院安排,积极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指定龙泉驿、新都、双流3个法院集中管辖中心城区以外的行政案件,有效提升了案件质效。坚持发布了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专项分析;推动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促进行政机关提升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治理社会的水平。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454件,审结1329件,同比分别增长7.31%和5.98%。

  强化执行工作。外抓联动,内强管理,注重公开,进一步破解“人难找”、“财难查”等执行难题。健全完善联动机制,通过信息联网共享,实现“点对点”直接调取被执行人房屋车辆、资金往来、工商登记等信息,穷尽财产线索,实施有效查控。加大执行力度,开展涉金融、民生等专项执行活动,提高执行到位率。强化执行威慑,对“老赖”保持高压态势,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媒体曝光5465人(家)次,司法拘留、移送侦查等204人。健全案款台账,确保执行款及时兑付到位。建立“点对点”发送信息平台,向申请人及时准确推送执行进展信息,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4220件,执结33470件,同比分别增长13.69%和14.05%,强制执行标的额达105.24亿元。同时,全市法院还办理审判执行监督、全省近三分之一监狱的减刑假释等其他案件9363件。

  强化能动司法。在履行审判职责服务大局的同时,前延后伸拓展职能。主动开展前瞻调研,并结合审判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律难题,服务中心工作。针对“北改”中的拆迁难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的法律建议被市委批转相关部门参考。针对“4.20”芦山地震、“7.10”都江堰特大型高位山体滑坡等重大自然灾害中的急难法律问题,开展应急调研,提出的多份法律意见建议得到肯定和采纳。

  二、践行群众路线,深化司法为民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三视三问”群众工作法,建立“三回应三深化”司法为民长效机制,努力做到亲民便民利民。

  转变司法作风深化亲民举措。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问需于民查问题,紧扣问题抓整改,立足长效建机制。针对查找出的37项“四风”具体表现,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做到真查、真改、实效。重点整治当事人集中反映的开庭不守时、庭审不规范问题,督查法官严格按时开庭,推行庭审“四明示”和“最后一问”及延时开庭“告知”制度,全方位规范庭审,受到普遍好评。大力整改社会反映强烈的诉讼“四难”和“冷、硬、横、推”问题,完善诉讼引导,规范法官约见,合理安排接访,努力为群众参与诉讼活动提供规范高效服务。同时,按照省委、市委要求,认真做好“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五进”、“三个一”和“双报到”等工作,市中院对接帮扶乡镇2个、社区10个、困难群众42户,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加强窗口建设深化便民举措。制定标准化服务流程,优化诉讼服务中心运行水平和服务效果。在全面建成各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基础上,为形成网点,更加方便群众办理诉讼事务,利用诉讼服务点建设纳入我市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的契机,延伸诉讼服务触角,新建39个诉讼服务点并投入使用,构建起“一心多点,全域覆盖,联网运行,就近服务”的诉讼服务网络,实现“办事一站式、服务零距离”,已办理各类诉讼事务68955件次,受到广泛好评。同时,坚持开门搞审判,组织开展走进法庭听审判随案说法活动4782次81123人次,巡回审判、坝坝法庭1478次,增进社会认知认同。

  畅通诉求渠道深化利民举措。优化院长“四公开”平台建设应用,全方位接受和处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听取意见建议,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针对半数以上群众通过电话反映诉求,但全市法院院长公开电话号码不统一、不便记忆和拨打等问题,争取各方支持,于去年3月28日在全国法院率先开通全市统一的12368院长公开电话,实现拨打更便捷,办理更及时,受到广泛欢迎和好评。开通以来,接听量大幅上升,已接听来电5565次,为群众解决诉求5558件。

  三、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公平正义

  持续推进司法改革,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努力把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个案件中、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上。

  丰富完善审判运行机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中,市中院针对全国法院普遍存在的审判组织和审判机构职责不清的问题,遵循司法权力运行规律,率先探索构建审判运行机制,并持续在配套内容、精细制度、改进软件和促进良性运行上下功夫,收到了提升审判质效、防范法官违法违纪、彰显司法公信力等方面的显著成效。省法院两次召开现场会向全省法院推广;最高法院领导肯定其既有理论价值、又有实践意义;中央政法委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其列入司法改革重要内容。经中央批准,最高法院将市中院列入全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

  全面推进人民法庭职能创新。指导郫县法院开展人民法庭职能创新试点工作,并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于去年7月31日召开现场会在全市法院整体推广。通过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实行全覆盖,优化了人民法庭布局;通过人民法庭与人民法院管辖案件的简繁分流,拉开了基层法院与人民法庭办案和诉讼服务的层级;通过人民法庭审理方式转变,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速裁、调解、以案说法、诉讼服务四大职能,实现了人民法庭就地就近把简案办快,人民法院集中精力把难案办精。目前,除中心城区之外的14个区(市)县已恢复城区人民法庭7个。80%以上的诉讼事务实现就近办理,全市22000余件民事案件就地审结,平均审理时间低于30天,达到了群众方便、质效提升、法官减负的效果。此项改革已被最高法院向全国法院推广。

  深化推进审判公开平台建设。作为全国审判公开示范法院,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加快建设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的要求,完善成都法院审判“6+1”网络公开平台和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面向社会公众,深化裁判文书、庭审视频、案件执行、鉴定评估等6类信息的及时全面上网公开;面向当事人,深化涉案信息一对一公开。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质量和数量,已累计发布各类审判执行信息587643条、裁判文书64998份。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3年《法治蓝皮书》中,市中院司法透明度排名继续位居全国法院前列,核心考评指标位居首位。同时,加强司法宣传,弘扬法治精神,传递司法正能量。

全力推进各项配套改革措施。积极开展合议庭改革,配齐固定人员,完善绩效考评,促进合议庭整体职能充分发挥。针对立、审、执分离后工作衔接不够紧密,导致个别案件立了审不了、审了执不了等问题,指导龙泉驿法院试点探索构建立、审、执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效能,试点成熟后将在全市法院推广。

  四、狠抓自身建设,增强综合能力

  以能力建设为主线,以廉政建设为关键,以基层基础建设为保障,努力打造“四型”队伍,营造昂扬向上氛围。

  提升法官综合素质。加强素质和能力培训,针对法官队伍综合性知识相对不足的问题,深化“三会”、“三有”、“三学”,完善“1+7”教育培训模式,健全青年法官导师制,开展审判运行机制全员大培训,举办“能动司法大讲坛”,选派 96名法官赴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接受高端培训。全年开展自主培训15期4152人次,塑造法官高尚品质,优化法官知识结构,丰富法官社会经验,提升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水平。强化法院文化引领,完善法官业绩评价激励机制,有效激发法官发扬拼劲、钻劲和韧劲,推动法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筑牢司法廉洁防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积极构建不易、不能、不敢腐败的司法廉洁防控体系,纪检监察信访投诉量同比下降18.30%。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坚持制度和技术防控相结合,加大对司法权运行的全程、实时、动态监督。健全外部监督体系,全市法院司法拍卖统一进入第三方平台并采用网络电子竞价,实现全程阳光、透明。加大问题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早介入,防微杜渐,全年通报批评4起,诫勉谈话6人。完善反干扰机制,营造依法独立审判的内外环境。

  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加大对基层法院干部协管、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的力度,整体提升了全市法院司法水平。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改善已建成的55个人民法庭的办案办公条件,提升了规范化审判及服务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数据资源中心,配套建设决策支持和办案辅助系统,为实现公正司法、提高效率提供了有力科技支撑;增进与北京、上海高院和深圳中院的合作交流,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市中院全国信息化排头兵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加强后勤装备建设,提升安保工作水平,切实保障法官依法履职。

  五、自觉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

  不断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提升接受监督工作水平。做好向市人大的年度工作报告,并专题汇报“人民法庭职能创新”等重大工作。加强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14件,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督办案件15件,办结、回复和满意率均达100%。切实加强联络工作,全年分团分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08人次走进法院旁听庭审、视察工作。拓宽联络渠道,在“成都法院网”上创设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专栏。做好人民陪审工作,人民陪审员全年参与审理案件18282件,陪审率达94.53%;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市新增380名人民陪审员。切实做好特邀监督员选聘工作,适度扩大规模,增加了基层群众比例。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审结抗诉案件43件,改判9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改进了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昂扬向上,奋发有为,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步,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记功240项(人)次,被确定为多项改革工作全国试点和示范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总结一年工作,我们也清醒看到:个别案件审理、执行周期仍然较长;诉讼“四难”问题尚未根除;司法为民举措有待进一步落实到位;个别法官的群众意识和群众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重大疑难案件成因复杂、牵涉面广、涉及稳定,法院依法处理存在困难;适应涉法涉诉的信访改革工作做得还不到位。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今年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方位深化为民举措,全力抓好司法办案,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增强整体综合能力,持续提升司法公信,为我市建强“首位城市”、奋力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工作目标是:持续树双好,奋力争一流,努力打造全国优秀法院。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履职到位切实加强公正司法。主动争取党委领导和各方支持,稳妥处理重大疑难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惩毒品、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犯罪,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严格依法办案,严防冤假错案。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引导其回归社会。做好民事审判工作,调判结合妥处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纠纷,保护民生权益;稳妥审理涉金融、房地产等纠纷案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我市领先发展和对外开放。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继续做好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做实执行工作,健全联动和威慑机制,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完善社会征信体系。

  前延后伸有效服务发展大局。健全完善前瞻调研工作机制,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党委关心、群众关注的大事、要事,积极研究破解天府新区、北城改造、统筹城乡、“城市病”防治等领域中的法律难题,提出法律建议供党委决策参考。加强对司法案件中折射出的矛盾纠纷的分析,及时提出防范风险、完善管理的司法建议,积极服务社会治理体制构建。

  践行宗旨提升司法为民水平。不断提高坚持群众路线的政治自觉,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切实真情为民。抓好诉讼“四难”的根治,努力实现“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管好用好“一心多点,全域覆盖”的诉讼服务网络,发挥好12368院长公开电话作用,认真对待和解决群众诉求,把群众工作做到点子上,将便民利民进一步落实到位。

  抓好试点完善审判运行机制。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司法改革的安排部署,坚持“完成规定动作、突出自身特点、细化运行规则、避免出现偏差、力求试点出色”的工作思路,全力抓好全国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重构审判组织,将优势资源充实到审判一线。优化审判组织的运行规则,完善审判法官和合议庭审判绩效评价机制,构建法官专业化建设机制。加强对武侯、彭州、郫县三个试点基层法院的指导,形成可供全国法院参考的试点经验。同时,继续强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等改革,努力使成都法院在新一轮司法改革中继续走在全国法院最前列。

  建好队伍夯实法院工作基石。持续开展教育培训,增强法官综合素质,建好“四型”队伍。建立法官有序交流、逐级遴选制度,健全符合法院职业特点的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完善法官业绩考评机制,提高法官职业保障水平。健全改进司法作风常态化制度,构建刚性运行、符合审判规律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建设,强化工作保障。加强对基层法院指导,提升基层司法水平。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监督,不断改进司法工作。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推进司法民主。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要求,与时俱进,勇争一流,努力为成都当好“首位城市”、奋力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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