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院法官大会,开展审判长选任推荐工作,共有54名法官报名参加审判长选任,这是全国法院系统首个以法官大会名义由法官自行行使权利推选审判长的会议。
今年2月份,深圳中院制订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配套的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也于年初启动。6月份,完成了对所有具有法官资格的人员的岗位选择等相关工作。
据了解,此次审判长选任共有3类45个职位。每名参选人员按参选职位进行3分钟的演讲,抽签确定演讲顺序。演讲结束后,由参会的全体法官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从参选人员中推选审判长人选进入下轮程序。
据介绍,深圳中院此次审判长选任工作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试点方案的要求,根据副庭长经考核直接编入合议庭担任审判长后的合议庭审判长缺额,采用公开选任的方式,按照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应、简约快捷的原则,在优秀法官中选任,选任的审判长将实行严格的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