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市中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法律和工作监督、市政府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为成都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切实加强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狠抓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市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75252 件,审结157855 件,同比分别上升11.3%和6.6 %,结案标的额800.6亿元,上升72.1%。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8020件,审结24107件,分别上升24.8%和16.5%,结案标的额444.6亿元,上升97.7%。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推进反腐败工作、尊重保障人权等重点,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促进法治成都、平安成都建设。全市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12641件,审结12117件,判处罪犯15751人,分别上升1%、下降0.8%和8.5%。坚持依法从快、从严惩处,审结黄宇间谍案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5件,审结“8•25”李年勇故意杀人案等暴力恐怖、涉黑、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2532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审结王伟等贩卖新型毒品、黄康等生产销售病死猪肉等犯罪1788件。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惩治震慑作用,审结戴晓明、毛志刚、吴忠耘等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264件。尊重和保障人权,恪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与公安、检察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健全冤假错案防范和纠正机制。落实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355名未成年人罪犯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
依法化解民事纠纷。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民生权益保护新需求,坚持调判结合,注重规则引导,优化处理机制,依法审理和调处民商事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稳中求进提供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16199件,审结102430件,分别上升16.5%和11.8%。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应对,及时调整补充力量,依法妥善处理大幅增长的民间借贷、物业管理、房地产纠纷等商事案件60876件,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及时处理涉婚姻家庭、社会保障、医疗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38761件,促进社会和谐。依法审理企业破产、公司清算重整案件11件,促进过剩产能化解和生产要素整合。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依法审理“路虎”商标纠纷等知识产权案件2782件,促进我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和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依法解决行政争议。坚持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相结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2694件,审结2452件,分别上升85.3%和84.5%。依法审理工商、税务、卫生、城乡建设执法等重点领域行政案件222件,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依法审理增长较快的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994件,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依法审理社会高度关注的征地拆迁、房屋登记等案件15件,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地方改善环境、发展经济。依法审理涉环境保护案件27件,与环保部门开展联合调研,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环保执法工作改善,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着力加强执行工作。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人难找、财难查等问题,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全国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构建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机制,搭建案件管理、信息公开、事务服务、点对点网络查控、失信惩戒曝光五个平台,与国土、房管、银行等部门联网查找和控制被执行人财产,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媒体曝光3076人次,司法拘留、移送侦查等28人,增强执行威慑力,最大限度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4291件,执结31645件,分别上升1.6%和下降4.1%,执结标的额162.9亿元,上升54.8%。
认真做好立案、申诉复查、减刑假释等工作。严格落实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五个一律”,严把职务、金融和涉黑犯罪案件办理审查关。全市法院共受理申诉复查、减刑假释等案件9427件,办结9211件,分别下降0.4%和1.7%。
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法治成都建设
着力发挥司法导向作用,主动把司法职能拓展延伸至立法、执法、守法等工作中,努力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积极为全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贡献。
服务科学立法。坚持主动作为,结合司法实践,参与构建与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的地方法规体系建设。参与立法调研工作,发挥案例对立法的参考引导作用,促进科学立法。全年共参与《刑法修正案(九)》《人民法院组织法》等全国性立法调研8项,参与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地方立法调研7项,胡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等被最高法院确认为指导性案例。
促进依法行政。健全完善前瞻调研和司法建议长效机制,围绕我市发展改革稳定重大工作,能动司法,为破解重点难点问题提供司法建议。根据诉讼中折射和反映出的问题,发布行政、商事和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监管以及出租车行业规范等9个方面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规范执法。依托信息化手段,实时智能统计分析我市各类案件分布变化情况、落户成都的世界500强公司涉诉情况等信息,为依法决策提供参考。
推动全民守法。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法律热点、焦点,加强主题策划,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通过官方微博、微电影,讲好成都司法故事,传播成都司法正能量。全年在各级媒体刊发普法、新闻宣传稿件7700余篇,组织庭审网络录播1800多期。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关注度高、影响大的案件和重点工作,做到法律宣传和法律引导同步推进,共组织召开“依法惩治医闹”等新闻发布会6次。发挥法院系统资源优势,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利用巡回法庭、坝坝法庭等开展随案说法,增强普法吸引力和实效性,全年共开展走进法庭听审判等活动10270次,参与人数15.2万人次,营造了知法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健全司法为民机制,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针对新时期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诉求,搭建多种服务平台,构建综合服务体系,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推动纠纷联动化解。强化诉非衔接工作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搭建三调联动工作平台,推动纠纷源头性、多元化、低成本、高效率化解。针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增幅大、处理周期长、赔偿难等问题,主动与公安、司法、保监等部门联合构建道路交通事故联调联动处理机制,在联调中心派驻专门法庭,形成责任认定、诉讼外调解、司法调判和保险理赔于一体流程的“一站式”纠纷处理通道,大大缩短了理赔周期,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95%。
健全诉讼服务体系。坚持贴近民众、贴近基层,强化司法服务,在全面建成各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点和村社区、街道诉讼服务站建设,同步拓展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的在线服务,优化12368公开电话的专线服务,创新人民法庭简案速裁、纠纷调解、法治宣传、诉讼服务职能,健全了全方位立体化诉讼服务体系。全市58个人民法庭全部建成诉讼服务点,大邑、郫县、锦江法院试点设立38个诉讼服务站。全年提供诉讼服务32.5万件次。
持续推进司法公开。整合成都法院网、审判公开网和执行公开网,打造信息全面、实时更新、互动服务的司法公开网统一平台,向公众和当事人深度公开立案、庭审等11类审判信息和执行措施、款项分配等12类执行信息,实现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的公开透明,初步构建起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市中院在中国社科院司法透明度指数测评中位列全国中级法院第二。
四、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机制
围绕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目标,按照最高法院统一部署,在市委的领导和省法院的指导下,积极稳妥地落实各项司法改革任务。
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市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以来,围绕促进司法公正,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积极有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结合实际,充实审判力量,重新编配合议庭,将审委会委员、院庭长编入合议庭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实现优质资源向一线配置。在确保审委会、院庭长监督指导职责的同时,推行合议庭法官共同签署裁判文书机制,强化法官裁判责任,着力消除“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弊端。同步确定并指导武侯、郫县、彭州法院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探索行政诉讼异地管辖改革。为确保依法公正行使行政审判权,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按照“首尾相接、循环交叉”的原则,深化行政诉讼异地管辖改革试点工作。综合考虑诉讼便利、案件数量、区位分布、行政审判力量配置等因素,将二、三圈层14个基层法院划分为四个区域,在各区域内循环交叉审理一审行政案件,通过异地审理的方式强化诉权保护、统一裁判标准、促进司法公正。
建立刑事案件轻刑快办机制。为提升刑事诉讼效率,高效配置司法资源,积极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改革。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基础上,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主观恶性小的16类轻微刑事案件,开通快速受理和办理绿色通道,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促进社会矛盾及时化解。
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推行诉访分离,将“诉”的问题纳入法律程序加以解决,积极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信访不信法”的问题。完善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移送制度,理顺出口,规范秩序,强化司法救助,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能力
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对照“五个过硬”标准,以提升能力素质为根本,以优化队伍结构为要求,以加强科学管理为手段,努力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夯实法院发展基础。
深化作风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对基层法院开展活动的督查指导,针对两级法院查找的566条“四风”等方面问题,着力整改。规范庭审行为,严格庭审纪律,落实律师执业保障和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开展窗口服务等专项整治,引入第三方机构暗访测评,努力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落实市委“三视三问”群众工作法,组织2000余人次深入“双联”工作联系点、对口帮扶村和“双报到”社区开展走基层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开展正风肃纪教育活动,清理检查“小金库”,加强案款管理,依法惩治法院内部违法犯罪行为。
提升队伍素质。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全市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国情、省情、市情教育,确保队伍思想政治坚定。公开招录高素质人才,着力优化队伍结构,充实审判力量。加强能力培养,优化青年法官导师制,举办6期大型综合讲座和4期法官学习沙龙,开展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实务等11期业务培训,选派法官到党政机关和政法部门交流学习,增强了司法综合能力。
狠抓审判质效。完善审委会专业会议、审判长联席会议、专业法官会议,强化专门审判指导组织对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的指导职能。制定危险驾驶、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案件裁判规则,发布《成都审判指导》10期,统一类案法律适用标准,提升审判质量。加强重点领域难点问题系统化调研,有针对性地规范刑事、民事9大类案件办理程序,以程序规范促进司法公正。
加强信息化建设。着眼建设科技型、智能化法院,深化高新技术应用,构建了网上办案体系、科学管理体系、司法服务体系、司法公开体系和信息资源中心,获得国家专利。通过“一中心四体系”的信息化支撑,促进审判运行更加高效规范、司法为民更加便捷周到、司法成本不断下降。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评价成都法院信息化水平全国一流,市中院应邀到最高法院中心组学习会议上进行了信息化支撑审判运行的现场演示,并受到好评。
六、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提高法院工作水平
始终把自觉接受人大法律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改进法院工作、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专题汇报了“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方面性工作。圆满办结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6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拓宽渠道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298条,逐一改进落实,并召开座谈会通报反馈办理情况。加强和创新专项视察工作,在分团分组邀请视察的同时,根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向有针对性邀请视察专项工作,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13人次旁听重点案件和指导重大工作15项次。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市人民陪审员增加至1793名,参与审理案件21411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5.1%。同时,依法接受检察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3000多名法官及工作人员之所以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化解大量的矛盾纠纷,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的关心理解。各位代表对我们提出的诚恳批评和建设性意见,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法院工作,也是我们奋力前行的不竭动力。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3000多名法官及工作人员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标依法治市的新要求,承载全市人民的新期望,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在积极营造法治环境、提供司法保障服务上与经济发展新常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存在较大差距,无论是理念思路还是方式方法都还有不适应的地方。二是“六难三案”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执行难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三是法官队伍整体能力素质还有待提升,尚未完全达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个别案件审判质效不高,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够好。四是少数人知法犯法,执法违法。双流法院班子发生“塌方式”腐败,杨明忠等四名班子成员被依法追究责任,彭宏剑、易军“小官巨贪”被依法惩处,市中院原院长牛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少数害群之马严重损害了全市法院、法官形象,严重伤害了全市3000多名法官及工作人员的感情,这些虽属个人行为,但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为深刻。廉洁司法是司法公信力的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旗帜鲜明反对腐败是政法战线必须打好的攻坚战”。我们一定要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举一反三,深刻反思,从严整治,切实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各种突出问题。恳请各位代表一如既往地信任我们、支持我们、监督我们!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全市法院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省委、市委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切实做好执法办案等各项工作,为我市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立足全市发展大局,提高审判工作水平,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各类职务犯罪,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着力防范冤假错案,强化人权司法保障。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等涉及经济和民生的各类案件,公正高效处理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经营中的各类纠纷。妥善审理政府信息公开、征地拆迁等行政纠纷案件,促进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持续深化阳光执行体系,健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威慑、惩戒制度,维护司法权威。按照最高法院统一部署,推动建立立案登记制,切实解决打官司难问题。抓好重大、典型案件审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重要作用。
落实依法治市要求,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按照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结合工作职责,抓好法治成都建设。立足司法实践,加强类型化案件、多发性问题研究,积极为科学立法提供司法意见。运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分析并报送各类案件情况,提升智能化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按照“全面公开、集中展现、有机连接、方便查询、资源共享”的原则,健全完善司法公开网,把司法公开平台建成展示现代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载体。坚持发布微博、每月召开新闻发布会,增加庭审网络直播,开发移动APP客户端,开展“法律七进”、走进法庭听审判等以案说法活动,保持社会公众旁听审判每年10万人次以上,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规范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点运行,在全域成都街道、社区推广建设200个标准化诉讼服务站,打通为群众提供诉讼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按照上级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刑事案件轻刑快办等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公正司法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司法质量、司法效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尊重司法规律,完善审判职责及审判监督指导职责,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司法监督,坚决纠正以保证结案率为由年底不立案等问题。以法官精英化、法官员额制为目标方向,探索建立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和法官逐级遴选制度,推进落实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健全教育培训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专家型法官人才库,畅通人才学习交流和引进渠道,进一步提高司法综合能力。
坚持“三严三实”,从严加强法院建设。严格贯彻执行从严治党《决定》,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施严教,强严管,抓严惩,立严规,履严责,努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的法院队伍。我们决心正视问题不回避,把发生在法院系统的腐败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大讨论、大整改,触及灵魂,入骨入髓,从思想深处受教育、知敬畏、守底线。着力强化班子建设,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加强重点岗位关键领域监管,将评估拍卖及变卖交由第三方统一实行开放式网络电子竞价,建立“案、款、账”自动实时监控的案款管理电子台账,推进实行会计委派制和集中支付制。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查“六难三案”,严惩权钱交易、贪污腐败,坚决依法惩处害群之马。加强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源头防治、司法巡查、查处通报、考核评价等制度体系,大力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用司法作风转变的务实成效赢得全市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两会”精神,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把握新机遇,展现新作为,革弊立新、激浊扬清,努力开创法院风清气正的新局面,为我市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