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院三项措施 全力推进少年审判工作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5-03-13 08: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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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构少审机制。完善少审机构,大力推进成立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综合审判机构建设。创新审判机制,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定罪与量刑分离机制和人民陪审员只参与事实部分审理的工作机制,与高校合作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工作。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配套体系,打造专业性社会工作者队伍,建立监护不当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联动工作机制。二是增强少审功能。强化综合审判,召开业务培训会并联合市政法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规范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别程序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加强法治宣传,落实“一校一法官”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帮教基地,编制法治案例读本。强化权益保护,协同利用相关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部门和组织,拓展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三是建强少审队伍。增强培训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审判业务讲解、演讲和竞赛。强化指导力,开展专题调研和片区会,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调查等突出问题进行指导和培训,完善每月“少审业务指导”内部指导意见。培育审判力,培养少审法官刑事、民事、行政业务的综合审判能力,打造少年审判专家型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