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中院对2014年度成都城区进入诉讼的消费者维权案例(不含商品房买卖纠纷)进行了专题分析,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2014年度成都五城区法院及成都中院审理的消费者维权案例呈现出“四集中一分散”的特点,即纠纷领域较为集中,维权人员较为集中,诉请指向较为集中,胜诉方较为集中,法律适用较为分散。存在案情近似但裁判结果不同的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成都中院提出四点工作建议:一是加强法律研究,准确理解适用消法。通过专题研究等形式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研究,准确把握适用法律。二是加强审判指导,防止同案不同判。加强法官个人学习,定期举办学习沙龙、专题讲座等形式分析探讨案例,认真学习上级法院定期出台的审判指导案例、审判指导手册等,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三是加强多元协调,争取源头减少纠纷。法院应当通过司法建议等途径,明确典型案例的处理原则和法律适用问题,充分发挥行政部门和消协的作用,多部门多角度解决纠纷。四是加强法制宣传,促使市场健康有序。在宣传时间上做到关键节点、定期与不定期宣传相结合,在宣传方式上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并举,多角度多方式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治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