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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积极贯彻落实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萍调研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作出的指示精神
  发布时间:2015-04-09 15:20:30 打印 字号: | |
  近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萍一行莅临成都中院调研指导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听取了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汇报,讨论征求了与会人员对《四川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送审稿)》的意见,就成都法院继续深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海萍院长听取汇报后,对于成都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劲头和良好的精神状态以及前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成都法院不辱使命,在成都市委和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省法院的指导下,积极稳妥,加快进度,有力有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增强改革试点工作的紧迫感。成都法院具有改革创新的优良传统,有许多改革创新成果在全国具有广泛的影响力。要继续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切实增强改革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上级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原则,结合成都实际,深入摸清情况,同步制定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二是要始终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始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司法体制改革要提升司法公信、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落实司法责任制”的目标要求来安排、部署和推进,紧紧抓住完善司法责任制这一改革的“牛鼻子”,着力落实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不断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严格责任考核追究机制,通过改革试点工作达到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的目标要求。三是要充分运用前期改革试点工作成果。市法院及武侯、郫县、彭州法院作为全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在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等方面做了有益探索,要全面客观评价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的做法和成效,认真总结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经验和成果,充分吸纳、运用到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做到改革成果“为我所用”。四是要认真做好改革试点的思想引导工作。在试点工作中要注重加强思想引导,教育引导法官及工作人员从推进依法治国和法院长远发展角度来认识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五是要切实解决好改革试点工作的突出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意识,认真对待改革试点工作中的每一个问题,一个一个问题梳理,一个一个问题解决,实现改革平稳有序推进,通过改革取得提升案件质效、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实际成效。

  会后,郭彦院长立即组织召开了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小组成员系统贯彻学习,全面领会、深刻把握海萍院长的讲话精神,迅速向市委汇报海萍院长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要求。郭彦院长强调:一是加快改革进度,尽快落实好市委领导和海萍院长的要求。二是充满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的信心,做好改革工作的对接。三是全面开展调研摸底,为制定操作性强的改革实施方案奠定扎实基础。四是吃透改革精神、把握改革要领,搞好沟通协调,争取全面落实到位。五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统筹推进。
责任编辑:廖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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