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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四个坚持”破解送达难题
  发布时间:2015-04-30 09:47:1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成都中院出台《关于民事案件诉讼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全面细化和对接新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以指导民事送达工作。一是坚持理念引领,保障诉权与维护诚信同时兼顾。牢固树立保障当事人诉权、维护程序正义、打击不诚信诉讼、契合成都实际的司法理念,遵循合法、便捷、有效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公正与效率、司法权威与便民利民的关系。不断完善送达的方式、方法,加强送达工作要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规则受送达人恶意拒收诉讼文书,切实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图解送达难题。立足于当前民商事案件送达中受送达人拒不提供送达地址、恶意拒收诉讼文书等规避诉讼的行为,以及公告送达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作出相关规定;细化法律和司法解释有关规定,以切实解决困扰民事诉讼效率不高的实际问题,有效缓解“送达难”。三是坚持两线融合,建构立体化全天候的送达网络。线上,优化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推广成都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电子送达,在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以该中心确认的受送达人登录中心查看所领取的诉讼文书日期为送达日期;线下,推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优化升级,借助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讼服务点和社区诉讼服务站,全面实现全市法院之间通过诉讼服务体系就近送达。四是坚持全程留痕,确保民事送达规范有序,要求对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回证、邮寄回执、公告报刊、确认收悉等送达材料,应当在当事人完成签收或法院收到相关送达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同步扫描进电子卷宗。
责任编辑:廖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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