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羊区法院针对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全面实施,结合新法新精神,向区政府、区长抄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关于建议区政府做好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工作函),介绍《行政诉讼法》修改概况,重点阐释新修《行政诉讼法》的主要变化及其影响,提出依法行政的工作建议。区委书记戴志勇针对区法院的工作函作出批示:“法院建议非常重要。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建议制发专门通知(或以政府办名义)做出安排。请区委办安排区常委专门学习一次。”
为此,青羊法院安排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向区委常委作题为《变化、冲击与应对》的专题汇报和讲解。
区委书记戴志勇针对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推进依法治区,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树立法治思维。要求全区各机关、部门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二是要坚持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和促进发展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司法部门和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各机关、部门加强对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行政诉讼法》的学习,规范操作,避免疏忽、失误和瑕疵。三是继续深化依法治区。要将依法治区理念和行动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