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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法院四项措施
促进司法公开常态化
作者:审判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4-14 16:47:5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彭州法院立足日常审判工作积极采取四项措施,促进司法公开常态化。一是“攻坚破难”转变公开观念。大力开展司法公开宣讲活动,充分利用通报、简报等形式宣传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工作,逐步破除法官抗拒公开之“坚”;深入分析现有公开制度,充分利用司法公开联络机制,向法官讲解司法公开工作注意要点,逐步化解法官不懂公开之“难”。二是“化繁为简”构建公开责任体系。细化司法公开工作职责,将全院司法公开工作目标分解到各业务庭,建立案件承办法官为第一公开责任人和具体操作人、各业务庭负责人为本部门司法公开总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各业务庭负责人的指导与督促职能,从质量和时效性上加以管控引导司法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化整为零”融合公开操作。根据案件审理各阶段需要,分散细化司法公开具体操作,最终形成为全面一体化的办案操作程序,通过开展培训、印发操作手册等方式指导承办法官正确、全面、及时开展司法公开工作,提高公开质量和效率。四是“多管齐下”畅通公开反馈渠道。完善司法公开联络员工作模式,建立审管办与业务庭之间沟通联络、日常指导和情况反馈渠道,审管办及时发布司法公开的新要求、公开规则新变动,定期发布司法公开工作通报,总结当前工作情况,研析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方向等。
责任编辑:李忠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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