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栏目: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成都中院四项举措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作者:少审庭  发布时间:2015-07-16 14:37:17 打印 字号: | |
  一是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对损害妇女儿童权益案、强奸案的刑事案件,依法快审快结。在民事审判中,由具有丰富婚姻家庭案件审判经验的民事法官、妇联特邀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建立合适成年人出庭制度,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今年来为40名未成年人解决了分家析产、抚养费纠纷。

  二是发挥审判优势,全面提升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水平。对在押未成年犯进行帮教回访,了解生活学习和思想情况,赠送了生活和学习用品。到“双报到”宽巷子社区看望帮扶对象。深入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选取5件刑事一审案件作为示范庭审,开展庭前证据交换实务专题调研,制定庭前证据交换规则等6个规范性文件。组织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现场观摩学习,全面实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以审理5起假释案件为契机,探索对未成年犯及家长进行了现场教育模式,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开庭程序。

  三是积极开展调研,推动权益保护工作创新发展。结合权益保护情况,开展对刑事诉讼中未成年人心理矫正工作、成年人刑事审判权运行机制的合理构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等调研,相关调研文章在《中国少年司法》、成都《审判调研》、《成都法学文集》刊发和收录。2篇论文获全省法院系统第十七届学术讨论会征文二等奖。参加全国未成年人司法调研活动,为最高法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的意见》提出建议,并介绍成都中院开展社会调查的做法。

  四是注重法治宣传,全面提升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深入成都七中等学校开展法治宣讲,组织《成都商报》小记者旁听生命、健康权纠纷案件,组织成都树德中学师生开展法律体验活动,提高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自我保护和安全意识。逢“三八”“六一”节日,组织开展《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四川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等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受到妇女儿童的喜爱。
责任编辑:石智勇

友情链接

  • 中国法院网
  • 人民法院报
  • 四川法院网
  • 北京法院网
  • 中国民商法律网
  • 北大法律信息网
  •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