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法院四项措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作者:蒲江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5-07-29 13: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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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召开律师座谈会。召开由法官、公诉人、律师代表参加的座谈交流会,征询意见建议,并就将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互动探讨。二是制度上墙公示。结合蒲江法院实际,制定《开展出庭律师安检方式的试点方案》,并将最高人民法院《安全检查规则》等制度在新建的安检大厅明显位置予以公示。三是简化安检流程。公诉人、出庭律师进入安检大厅,经法警查验证件、登记信息,由专人引导进入“公诉人、出庭律师专用通道”,不再接受人身和携带物品的检查。四是落实服务保障。为来院办理事务的律师提供停车位,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律师出庭准备室,为律师参加诉讼活动、阅卷等提供场所和相关服务设施,方便律师在出庭前查阅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