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辈子的好法官
——蒲江法院民二庭庭长高红城先进事迹
高红城,男,汉族,湖北监利县人,1969年2月生,1997年11月入党,1990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蒲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作为一名普通法官的高红城心里比谁都明白,做好一天法官“易”,做好一生法官“难”。 2012年以来,高红城承办各类案件1253件,结案1196件,结案率95%,调撤率70%。成功化解了严蕴泉赴省、市人大上访,所朗她姆等19名藏族同胞重大交通事故纠纷和黄学太涉“8.19”洪灾纠纷等多起历时多年的疑难、涉稳案件。高红城先后被评为成都市中院“办案能手”、“指导人民调解先进个人”、“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被省高院表彰为 “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被成都市表彰为2009-2013年度“成都市劳动模范”。高红城的工作经验被省人大简报推广。
“高哥”的调解策略
近年来,蒲江县人民法院在成都市法院系统中办案数量、质量、效果、调解率和息诉率位居前列。由于人员紧缺,民一庭和民二庭从2009年起就合署办公,由高红城牵头负责。被同事及下属亲热地称为“高哥”的高红城,感觉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民商事案件涉及千家万户,如果就案办案,不讲究方式方法,无论谁胜谁败,都会形成“讼息事难了”的局面,不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结合自己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经验,高红城谋略已久的“策略+技巧”的审判新思路出炉,有效地提高了调解成功率。无论遇到大小案件,对高红城都是一次法治理念的重温和人生的洗礼。
胡某与青变双星公司之间的股权纠纷经蒲江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请后,胡某不服,上诉到市中院,并组织200余名原双星职工以法院枉法裁判、损害职工权益为由,多次到政府和法院上访,并在县委和法院大门前拉横幅、举标语示威,要求该公司比照退休职工对配股进行收购。胡某等人上访称,此案所涉及的200余名原双星下岗职工属困难群体,不管中院如何判,他们都坚决“维权”,要求该公司比照退休职工对其配股进行收购,否则他们将到省进京上访闹事。高红城及时将维稳工作相关情况向上级作了汇报,县委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后,高红城当即召集职工代表及其代理律师召开“通气会”。为妥善解决国企改制过程中遗留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纠纷,高红城建议有关部门尽快筹措解决胡某等人配股问题所需款项,后经协调,筹措了89.4万元并分三次全部兑付完毕,群体矛盾得以化解。
“拼命三郎” 以心换取信任
从当法官的那一天起,高红城就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热爱的审判事业。二十多年来,他忠于职守、兢兢业业、默默奉献。民事纠纷案件涉及夫妻,家庭和社会的方方面面,一时疏忽就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甚至可能演变成刑事案件。法律是公正的,但掺和进了感情的因素,法律的天平自然就会失衡。高红城经受着每个法官都会遇到的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多重考验,思想与灵魂早已被溶成一汪纯净水,他用共产党员的标准抵制不正之风。高红城办案,在法院是出了名的“拼命三郎”,连续加班,挑灯夜战已是小菜一碟。他自己常说,拼了命都不要紧,关键是要能实实在在的为老百姓办成事,办好事,“急百姓之所急,忧百姓之所忧”,切实把老百姓放在心里。
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的案件中,由于受害人家属情绪十分激动,纷纷起诉来法院,要求妥善解决赔偿事宜。在承办此案后,高红城立即与车辆投保单位取得联系,对车辆投保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多次组织当事人与保险公司进行协调沟通,安抚受害人家属情绪,将本次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进行合并审理,得到双方当事人家属的认可。庭审后,高红城又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及时对案件作出了公正裁决,各方均表示不再上诉,保险公司也在判决期限内支付了各项赔偿款,家属情绪得到了安抚,高红城用“心”换取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
做一辈子的好法官
高红城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2年,审理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化解了大量的民间纠纷,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多年来,他舍小家顾大家,一心扑在审判工作上,早上班晚下班,年复一年。且经常利用节假日加班,有时候他几年都未陪妻子、孩子出去游玩过一次。高红城深知,作为一庭之长,光是洁身自好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坚持从严治警,带好身边的下属、同事。为此,他总是以身作则,身体力行,言传身教。凡与他打过交道的人都说,高红城这个人憨厚、实在,尤其在原则问题上,他更是旗帜鲜明,铁面无私。“绝不能让一个不公正的污点留在我的法官生涯中。”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行动,才是最好的证明。高红城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法官的责任,他毫不吝啬地把自己的调解审判经验、调解技巧传授给同事。为人民的审判事业倾力付出,长期坚持奋战在审判第一线,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实践了一个人民法官的奉献精神和高尚情操,为“做一辈子的好法官”这么一坚定的信念而努力拼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