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20年的审判工作中,他凭着过硬的自身素质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法官良好形象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被授予个人三等功5次、二等功1次。今年1月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一说起臧永,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成都中院”)的领导和法官都赞不绝口。 2010年底,已有5年多法院审判工作经历的臧永从新疆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来到成都,目前担任成都中院民一庭助审员、审判长。 作为审判长,臧永以身作则、敢于担当,主动承担并化解了大量疑难及涉稳信访案件。在审理一起村委会诉某公司的群体性涉稳案件时,他数次深入该村了解情况,主动与当地党委交换意见。在他建议下,当地党委派了数个工作组进驻村小组宣讲法律,最终化解了矛盾。
“他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对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尤其是医疗损害类案件有着深入的研究,是一名开拓进取、探索法律领域的智慧法官。”成都中院有关负责人称,从事审判工作以来,臧永处理了多起医患冲突激烈的案件,受到各方当事人的认可。
自2012年以来,臧永对医事法律知识进行梳理,多次在四川省卫生厅医鉴办组织的卫生系统人员培训中授课,并多次为市、区妇联就妇女维权法律知识进行专题授课,取得良好效果。不仅如此,他还多次到田间地头巡回审理,定纷止争,提高基层民众法律意识;组织合议庭到大学校园开庭,促进法律专业学生的素质提高及法律信仰的养成。
“要化解基层群众的矛盾,就必须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做一名重调解促和谐的贴心法官。”多年的办案工作中,臧永坚持确立“准确把握公正尺度,尽量引导当事人用信任的方式解决纠纷”的办案思路。近年来,经他审理的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案件、婚姻家庭案件大多以调解或经调解撤诉的方式结案,效果良好。
“法官只有懂得追求公正廉明,才能约束自己,克制种种欲望,也只有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才能成为合格的人民法官。”臧永是这么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常年超负荷工作的他,承受各种压力,但却始终坚守“金钱如粪土,公正值千金”的法官本色。他说,“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是他的座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