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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社会治理之轻 担基层法治之重
作者:王银胜 王鑫  发布时间:2015-12-31 11:42:21 打印 字号: | |
  访谈对象:四川省蒲江县人民法院院长 谢立新

  综治周刊:你们把“三调齐驱”作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司法切入点是基于怎样的考虑?

  谢立新:蒲江法院在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同时,认真分析诉讼“四难”问题的根源和当地矛盾纠纷增多的现状,勇于改革,坚持创新,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在指导民间调解工作、联动化解纠纷、优化诉讼服务等方面实现全覆盖,实现纠纷的源头治理和分流,有力地遏制住案件数量的增长势头,有效地破解了案多人少矛盾,同时也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新经验,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综治周刊:为了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除了“三调”你们还通过哪些方式参与基层法治建设?

  谢立新: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法治建设、司法改革处在重要时刻,给法院工作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基层法院应当积极适应新常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全力服务大局、真心服务群众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力争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更大作为。

  围绕服务大局,主动开展调研。针对地方重大项目存在的法律问题,我们先后提出了《关于××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的法律分析评估意见》等,为党委政府分了忧解了难;我们指导县政府法制办制定了《蒲江县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规则》,向县委提交《关于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及落实立案登记改革两项工作的情况报告》,有力助推依法行政;我们向县委提交了《关于地标产品保护相关法律建议的报告》,全力服务柑橘、茶叶、猕猴桃等重点农业发展项目,为本县“三基地一新城” 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

  围绕服务群众,开展上门服务。我们以“百案六进”为载体,通过精选百件案件,以巡回审理、现场调解、随案说法等不同形式将诉讼活动延伸进农村、社区、学校、家庭、机关、企业等6类场所。同时,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融入其中,将“严”和“实”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今后还将依托信息技术,开通官方微信、微博,开发法院APP客户端,实时推送法律知识和诉讼服务信息,力争为老百姓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式服务,把服务群众工作扩展到诉讼和非诉讼的各个环节。

  综治周刊: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你们的“三调”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中如何扮演好法院角色?

谢立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明确提出“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效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同时还指出,“要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是综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能。在“三调”的推进过程中,概括起来,我们应当把握好三个角色: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全力参与搭建联调平台,当好平台的提供者;通过定期召开各种联席会、培训会、共同出台联调实施意见、进行及时的法律指导和经验交流,当好业务的指导者;充分发挥司法的权威效能,畅通司法确认渠道,当好效力的保障者。最终,我们在“三调”的推进中,完成对交通联调的联动参与和协作衔接,实现对“五老”调解的有力推动和法律指导,同时让“盖碗茶”调解实现诉非能动衔接。

                  来源于《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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