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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6年度对外委托机构集中报名审查的公告
作者:信息技术处  发布时间:2016-01-18 13:56:43 打印 字号: | |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清理完善委托鉴定机构备选库及评估拍卖机构年度集中报名审查的通知》(川高法技〔2015〕41号),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对外委托机构集中报名审查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于2016年1月28日、29日工作时间,将审核和报名的资料交本院办公楼105室。

二、报名条件

(一)在名册备选库的机构需提交年度审核资料。对入围成都中院2015年度名册库的机构提交年度审核资料,主要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行业年审情况;从业人员、仪器设备等其他变更情况。其中:对资产类评估机构具有林权、探矿采矿权或证券评估资质的请在资料中注明;对“三大类”鉴定机构请注明具体可受鉴定项目,新增鉴定项目需按新入围机构报名条件报送相关资料;对分支机构要以总公司单位名称报年审资料,否则,视为自动退出成都中院对外委托机构名册备选库。

(二)新增机构报名需符合以下条件

1.对2015年度入册成都中院的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机构,有一项在册的可以自愿申报另两项入册(1+2),有两项在册的可以自愿申报另一项入册(2+1)。

2.新入册评估类机构必须是该类别本行业最高资质和最高综合评价。

3.2015年度四川省司法行政部门名册内的“三大类”鉴定机构,可以自愿申报加入成都中院机构名册库,报名中要明确具体入册的鉴定项目。

4.凡新入机构必须报入册申请及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税务证明、人员设备情况、行业年审情况,签订承诺书。

(三)审核和报名工作联系人

1.房地产、土地、资产类联系人:陈昌全(电话82915002);

2.会计审计、“三大类鉴定”联系人:许春芬(电话82915006);

3.工程造价、拍卖类联系人:瞿晖(电话82915003)。

监督电话:82915456、82915643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1月18日
责任编辑:信息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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