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3日
在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郭 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市中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法律和工作监督、市政府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省委“三大发展战略”和市委“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紧紧围绕“忠诚、公正、廉洁”工作主题,确立并建设智能型法院、培养智慧型法官、争创智库型单位,推动法院从衙门型向大众型、从管控型向服务型、从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充分履行司法职能,积极“争一流、塑形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认真履行法院职能,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并重加强和改进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积极应对“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审判质效,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全市法院全年受理案件246885件,同比上升40.9%,其中市中院34642件,上升23.6%。市中院制定下发《关于部署实施破题攻坚综合工程,着力破解“案多人少”矛盾的若干意见》,出台了26项具体措施。优化资源配置,市中院减少2个行政部门,增设2个民事审判庭,推进经济犯罪、合同纠纷等12类案件专业化审判,建立轻刑快办、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探索审判辅助性事务集中外包机制,有效整合司法资源。加强静默化监管,院庭长和审判管理部门通过网络办案系统实行静默化管控,重点监管立案、审判、执行等关键环节拖延办案问题,开展质量评查,强化类案指导,确保程序和实体公正。部署“两项清理”,处理长期未结案件3674件,上升57.9%;清理信访积案,全年办理信访案件6306件(次),下降48.2%。全市法院审结案件207634件,其中市中院29446件,分别上升31.5%和22.2%。
加强刑事审判,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市法院受理刑事案件15531件,审结14561件,判处罪犯18465人,分别上升22.9%、20.2%和17.2%。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依法审理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等犯罪案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年审理毒品犯罪案件2283件2892人,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2445件2449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0件52人;依法审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犯罪案件103件408人;审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11件315人。依法办理特赦案件,确保不错不漏。受理申诉、减刑、假释案件7823件,办结7670件。加强对涉嫌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下降3.1%,市中院判处的未成年犯再犯罪率为零。
加强民事审判,维护经济秩序、保障民生,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全市法院受理民事案件165342件,审结136837件,分别上升42.3%和33.6%;诉讼标的额达1345.7亿元,上升111.2%。依法审理商品房预售和销售纠纷、在建工程停工纠纷案件10078件,上升64.2%。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12119件、劳动争议案件10736件、物业纠纷案件4885件,分别上升71.2%、25.7%和40.9%。深化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妥善审理涉及微软公司专利、“伤心凉粉”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案件2249件。全市推广道路交通事故联调联动处理经验。开展“司法智慧助力创新”活动,服务成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加强行政审判,监督依法行政、化解争议,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严格执行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依法办理行政协议、请求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等新类型案件。全市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091件,审结4340件,分别上升89%和77%。其中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城市建设等案件1949件,属于非诉行政审查和执行案件355件。深化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改革试点,按照“首尾相接、循环管辖”原则,在成都二三圈层14个基层法院分片区对应循环审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有效解决“有案不立”“不当干预”等问题。
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治权威、保障权益,着力营造崇法尚德的人文环境。结合办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理念,通过开展“转作风、强措施、维权益”等专项活动,部署实施涉案款物专项清理,积极构建“一中心五平台”执行联动体系,会同检察、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行为,推进解决执行难、执行乱“两大问题”。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53098件,执结44226件,分别上升52.8%和37.8%;执结标的额达368.3亿元。其中执结合同、侵权、仲裁裁决、家事纠纷案件41162件,占比达93.1%;涉农民工等困难群体权益案件4986件。移送涉嫌“拒执”犯罪和拘留线索1626条,决定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187人。对“老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媒体曝光27316人(次),纳入“失信黑名单”24405人(次),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努力做好“两大服务”,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强化司法全局观和司法宗旨观,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增强服务保障实效。
全力服务大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统筹发展”主基调,找准落实我市“新常态、万亿级,再出发”总要求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市中院制定下发《关于强化法院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司法环境的意见》。服务经济健康发展,出台专门意见,提出8项措施,指导全市法院做好涉及借贷和集资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针对涉及企业案件高发态势,先后召开在蓉世界500强及跨国投资企业法务代表座谈会、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提升司法服务针对性。发挥法治参谋作用,注重从末端审判中梳理前端治理环节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提出带有规律性、前瞻性对策建议,发布商事审判、行政审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5件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420条,为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当法治参谋助手。分析报告立案登记制改革和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对依法治市的影响,提出针对性意见,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肯定。深入推进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三型法庭”建设,推广蒲江“五老民间调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开展“法治七进”“走进法庭听审判”等活动15056次,推进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的有机结合。
真心服务群众。构建立体化全天候普惠式诉讼服务网络,“线下”推进实体服务“全覆盖”,优化升级两级法院21个诉讼服务中心、58个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点,建设223个社区诉讼服务站;“线上”把诉讼服务“做到家”,优化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司法服务热线,建设“两微一端”和手机短信平台。全市法院提供诉讼服务652133件(次),增长59.9%,其中市中院提供诉讼服务147517件(次),增长79.8%。构建阳光司法机制,公开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和裁判文书421335条(份),增长36.8%;在新浪网开通视频庭审直播,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市中院组织召开“3•15”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新闻发布会及通气会14次,公开微博1511条,推送微信资讯102期。构建为民司法长效机制,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当场立案率达95%;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140.5万元,对134名刑事被害人和申请执行人进行司法救助;开展“挂、包、帮”等走基层工作和青年法律志愿服务;制定44条措施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构建科技支撑体系,探索“互联网+司法”工作路径,围绕“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建设“线上法院”和网络法庭,搭建新媒体司法服务网络。
三、积极深化司法改革,主动融入创新成都建设
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机制保障性障碍,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的获得感。
率先在全国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围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在全国首家开展了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确保证据示证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严防冤假错案。自2015年2月推进改革试点以来,共推出81个案件的示范庭和试验庭,摸索出非法证据排除、办案警察和专家证人出庭等创新做法。试点案件中,证人出庭作证率达到64.2%,当庭宣判率达到42%,上诉率仅为7.4%,抗诉率与改判率均为零。结合试点,制定了8个规范和4个配套制度,承办了全国性的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研讨会。这项改革试点的成效,得到中央司改办、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省委政法委、省高院主要领导的肯定,省市政法机关、律师协会积极参与,上海高院等法院前来考察交流,专家学者高度关注并作为样本研究,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各级权威媒体进行了大幅报道,旁听庭审的群众觉得“看明白了”。
圆满完成全国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将该项改革试点与完善司法责任制统筹推进。进一步明晰审判长、合议庭法官、法官助理与书记员的“权责清单”,明确院庭长通过组织化、平台化行使监督管理权。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11823件,上升182.6%;审委会研究案件仅占0.5%。最高法院、省高院下发的改革指导意见大量吸收了成都法院的改革试点成果。
积极做好全国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准备。按照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法官职业保障等司法体制改革总体要求,组织开展各类情况调研摸底,起草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人员分类管理意见》等27个配套文件(草案)。成立由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院校12名知名法学专家组成的司法改革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司法改革提供理论支撑和咨询意见。
四、切实加强素能建设,培养清廉卓越法官
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三严三实”“两个责任”要求,全面提升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践行“三严三实”,更新司法理念。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党章党规学习,按照“一条主线、5+N专题”精心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狠抓司法理念转变,教育引导干警把握“八个内在统一”,深化对社会主义司法规律的认识;坚持“破八立十”,端正司法指导思想;强化“六个意识”,转变司法理念;落实“六项要求”,规范司法行为;妥善处理“十大关系”,提升司法效果。开展警示教育、主题教育和专项整改“三项活动”,从正反两方面教育引导全体法官坚定“忠诚、公正、廉洁”的法治信仰;梳理出涉及班子建设、司法办案等6大方面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制度清单和责任清单“四张清单”,建立、修改、废止34项制度,有效整改问题。以“忠、公、廉、和、俭,慎、思、明、辨、实”为主要内涵,加强法官德行培育。与人民网联合开展寻找“成都人民满意法官”活动。加强文化建设,打造了邛崃“红色人民法庭”、龙泉驿“罗万龙法官工作室”等法院文化、法官工作品牌。
培育卓越法官,提升综合素能。制定下发《成都法院卓越法官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提出23条培养举措。全年开展各级各类培训84期8665人(次),分3批对两级法院全体领导进行集中培训,选派333名优秀法官到中国政法大学开展素能提升专题学习。联合西南财经大学举办在职攻读法学类硕士研究生班,首批176人入学。选派两级法院50名年轻法官上挂下派锻炼;建立“双导师指导制”,由市中院院庭长、院外专家教授结对培养首批85名优秀年轻法官。全面培养法官“十项能力”,着力培育一批复合型、专家型、开拓型、务实型、人文型“五型法官”,推进审判能力现代化。
坚守司法廉洁,转变司法作风。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害群之马”,查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案件10件,同比下降50%,其中主动查处的占60%,占比上升1倍。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案双查”,追责问责5件8人。开展司法巡察和专项巡察,全年巡察了10个基层法院,有针对性整改涉及班子建设、民主氛围、能力素质等问题。规范涉案款物管理,建立财务审计、款物管理、责任追究等8个制度,从源头防范司法腐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制定了《成都法院工作手册》一套6册,涵盖三大审判、司法执行、行政综合等全部工作。出台《成都法院司法礼仪规范》,改进司法作风。
五、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加强改进工作
增强宪法意识,依法接受监督。认真办理建议,健全交办、督办、反馈、落实机制,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办结市人大交办的9件建议,满意率、走访率均为100%;梳理归类收集到的146条建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积极主动报告工作,专题汇报了行政审判、“走进法庭听审判”等工作,开展邀请代表专项工作视察和重点案件旁听活动208次。依托《联络专刊》等平台,按月报告建议意见落实、工作改进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广泛接受监督,聘请232名各界人士担任特邀监督员。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试点,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4597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6%。依法接受检察监督,认真对待检察建议,全年办结抗诉案件73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记功558项(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两级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司法效率不高,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执行难问题依然突出,还需内外联动着力破解;队伍整体素质与司法工作新要求存在差距,卓越法官培养工程需扎实实施;“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违纪违法案件仍有发生,队伍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全市法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化建设“三型法院”、推动“三大转变”,严格、公正、为民、规范、理性、平和司法,下功夫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我市“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七个方面工作。
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牢牢把握司法办案中心不动摇,依法惩治暴恐、毒品等各类犯罪,依法审理涉金融、借贷等各类案件,有效破解执行难、执行乱“两大问题”。坚持严格司法,加强静默化监管,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深化专业化审判,全面提升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四位一体”工作水平,确保审判执行公正高效权威。
提升“两大服务”实效。积极破解我市“十三五”规划实施、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工作中的司法难题,通过发布司法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提交研究报告等,持续当好法治参谋助手。积极参与构建西部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成都司法智库数据中心。构建完备的普惠型司法服务体系,健全劳动争议等类型化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加强流动人口司法服务,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扎实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法官职业保障等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深化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并拓展到民事审判、行政审判等领域,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深化阳光透明司法。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规范运行,实现可公开的信息公开率100%。深化“法治七进”、巡回审判等活动。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提升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
加强卓越法官培养。深入实施卓越法官培养工程,积极培育专业审判品牌与法官工作团队,优化法官队伍结构。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强化核心价值引领,营造拴心留人环境。配合地方党委做好基层法院换届工作,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建立法官文联,提升法官文化素养。
坚守司法清正廉洁。坚持从严治院,常态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抓好“三项活动”成果转化,部署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司法巡察、审务督察、专项巡察,加强对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加快“互联网+司法”进程。按照线下深化“智能法院”建设、线上再造一个“网络法院”、立体互联共享打造“融合法院”的“三位一体”目标,全力推进“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信息化建设进程。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依法履职,为我市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初步建成国际性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