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满足感来自每一个案子圆满处理后,老百姓内心的感谢。”在法院工作的十八年中,从事基层审判工作的李舟有着坚定的理想信念。凭着对法律事业的热爱,秉公执法,勤恳工作,他在平凡的岗位上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对人民、对法律的庄严承诺。
李舟,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派出法庭新繁人民法庭(以下简称“新繁法庭”)审判员,2010年至今,其累计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200余件,年平均结案率98%以上,所审结的案件合格率达到100%,无一错案。因此,他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并被计个人三等功。
在记者与李舟交谈的过程中,他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把每一位老党员、优秀党员当作自己的折射镜,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李舟在日常生活和平时工作中也是如此:教导女儿时,他说“要本分做人,踏实做事”;办案时,他说“办案如做人,必须本分踏实”。
在基层办案,需态度明确,及时给老百姓一个交待。所以,在案件办理中如何尽最大努力维护群众利益是李舟工作中常思考的问题。
新繁法庭附近的乡镇,家具产业曾经很发达。近年来,家具行业不景气,效益下滑,厂方拖欠民工工资的事常有发生。去年春节前,一大型家具厂的百余名工人将工厂老板告上法庭,要求尽快支付拖欠的工资,总金额达300多万元。适逢年关,加之涉案金额巨大,该案在当地影响较大,李舟一面将此事反映给政府,一面寻求解决方法。
按照常规处理流程,法院应立即申请对家具厂进行财产保全,待审理结束,判决执行,发放厂方所欠工人的工资,但这就无法实现在春节前对结工资。通过对家具厂资产清理,李舟发现厂方有几笔订单还在生产过程中,工人们此时罢工上诉,不仅工资无法及时结算,厂方还将面临其他赔偿。
“如果工人将这几笔单子做完,是不是还有解决方法?”于是,李舟组织双方代表和法院三方协商,工人继续赶工完成订单,不仅有一定的收益,订货方的预付款直接打到法院指定的账户,先行支付工人的工资,年后订单保质保量完成,拖欠工人的大部分工资得以解决。最终,家具厂被整体处理,工人也做出让步,矛盾全部解决。
“法官要因案而议,考虑各方困难,寻求最合理的解决的方法。”李舟认为,该案对于他解决民工工资纠纷提供了新思路。
基层是普法的薄弱环节,新繁法庭管辖3个乡镇近30万人的民商案件,每年要处理近700件纠纷。近年来,李舟深入在田间地头、村社院落、企业、学校等地巡回审判,以案普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李舟看来,工作中和老百姓相处,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一把椅子、一杯茶水,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事情能让他们切身感受到法院工作“以人为本,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树立百姓心中良好的法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