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市中院启动“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签约仪式。最高法院司改办指导处副处长龙飞,省高院副院长刘楠,省委政法委副巡视员黄晓峰,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何淼,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玉泉,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咏梅,新浪网法院频道总经理张长昊等参加启动仪式。
龙飞副处长充分肯定成都法院运用“互联网+”思维打造“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该平台的建设应用对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借力互联网时代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龙飞副处长对平台建设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以跨界创新,打破思维定式。实现调解人员的跨界选定和调解方法的跨界融通,将解纷机制置于社会层面进行大格局思考。二是以平台理念,驱动资源整合。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两大平台的开放性与拓展性优势,实现资源整合的最大化与实际利用的最优化。三是以用户体验,促进共赢互利。以用户体验为中心,吸纳提炼用户的反馈意见,促进平台的全面完善。
省法院刘楠副院长充分肯定了成都法院积极搭建“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的创新工作,并将e调解平台建设工程纳入四川法院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地方探索的先进经验框架内。刘楠副院长指出,互联网是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发挥能效的潜力舞台,“互联网+”思维在纠纷解决领域的运用是落实中央、省委、最高法院相关要求的有力举措,体现了社会自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程度,希望成都法院能依托这一平台建设工程,不断推动法院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公正与效率、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法律职业精英化与大众化、司法判断权与司法民主、立案登记与案多人少矛盾冲突的辩证有机统一,真正发挥好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作用,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市中院副院长杨咏梅介绍了建设“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对于提升国家现代化治理能力、推动纠纷解决供给侧改革、深化“互联网+”思维运用、满足诉源治理迫切要求等方面的重要意义,解读了“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的丰富文化内涵,强调了e调解平台“方便、快捷、实惠、给力、真切”的六大特色亮点,并指出平台建设应用的三个步骤。一是在创建起步期,将依托人民调解员在市中院和试点基层法院进行调解工作,并在及时总结完善平台后,在全市法院全面推广。二是在推广突破期,引入社会力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协调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入驻该平台,使调解更集约,群众更受益。三是在优化成熟期,e调解平台将全面推向社会,成为群众喜闻乐道、共享共用的纠纷解决平台,理论研究和实践运用都会日趋成熟。